为深刻吸取过往事故的教训,严密管控高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风险,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试行)》的通知。
在《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中明确提出:“加强培训考核”。
根据过往事故案例分析
多数事故发生原因中
都存在
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教育缺失等
安全培训考核问题
案例一
2023年5月1日上午8时36分许,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中化集团鲁西化工集团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45.31万元。
近期,事故调查组公布了相关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认定:中化集团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因对高浓度双氧水安全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力,违章操作,现场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中明确指出:该公司电仪职能负责人,对公司人员定位卡佩戴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维保单元检维修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入员定位卡进入作业区域的违规行为。
案例二
2023年9月7日16时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产业园北项目区鄂尔多斯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气化车间发生高压气体泄漏事故,导致在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被喷射坠落。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生产教育缺失,擅自改造合成气主管道压力表位置,压力管道日常维护保养严重缺失,检维修作业时存在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这一要求,有效控制公司内部高危场所人员聚集风险,通过制定严格的人员聚集管控措施,减少高危场所的人员密度,确保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我们专门设计并推出了一系列针对高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风险管控的制度。
《高危场所人员聚集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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