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和市级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各电影院:
依据《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京宣发[2020]50号)等规定,按照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和市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现将2023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和市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中央补助地方电影专项资金项目
1.资助新建乡镇影院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营业并产生票房的新建乡镇影院。
(2)新建乡镇影院放映厅数不少于2个,总座位数不少于100个。
2.奖励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影院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营业,且放映国产影片总时长不低于全年放映影片总时长67%的影院。
(二)市级电影专项资金项目
1.奖励放映国产影片突出影院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营业,且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不含服务费)占总票房收入(不含服务费)45%(不含)以上的影院。
2.奖励文化特色影片放映影院
在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放映北京市重点影视项目电影《北京2022》的影院。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北京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2023年正常营业。
2.使用在国家电影专资办备案的售票软件,按规定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报送票房数据。
3.及时足额缴纳电影专资,且近两年无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偷、漏、瞒、虚报票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
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书(北京市电影局网站<www.bjdyj.gov.cn>页面“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电影放映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
材料申报要求
1.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顺序排列统一装订,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电影专项资金扶持。
3.申报单位票房等相关数据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4.报送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
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号东郎电影创意产业园东郎剧场
市专资办电话:(010)55569361
陈老师18210240607
王老师15314411868
北京市电影专资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来源 北京电影管理
编辑 孟紫薇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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