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风险管理缺位、内控机制不完善,2家券商接连受到监管处罚(abs监管问答三)

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何剑岭

ABS风险管理缺位、内控机制不完善,2家券商接连受到监管处罚(abs监管问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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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日,在ABS领域机构接连受到监管处罚。

4月1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对信达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证监局称,信达证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

4月1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对银河金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称,银河金汇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尽职调查存在依赖发行人、第三方提供资料的情形,核查不充分等。

2家券商因ABS领域违规受到监管处罚

4月19日,北京证监局称,信达证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信达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升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加强ABS业务审核,强化合规风险管控,实现合规稳健发展。”北京证监局对信达证券指出。

同样,4月18日,深圳证监局对银河金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深圳证监局称,银河金汇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内控机制不完善。未设立专职质控团队;内核履职独立性不足,个别承做人员参与内核表决工作;未由专门职能部门或团队负责证券发行与承销工作;立项、承销、存续期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是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尽职调查存在依赖发行人、第三方提供资料的情形,核查不充分;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存续期管理对基础资产质量变化情况、原始权益人持续经营情况关注不足。

信达证券ABS发行规模居行业前列

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四季度,企业ABS前20强中,月均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有7家,其中中信证券平安证券月均规模突破2000亿元,分别达到2390.08亿元和2100.70亿元。信达证券位居第6,月均规模为1240.11亿元;银河金汇尚未进入前20强榜单。

信达证券在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经过多年挖掘、精心培育,并依托中国信达良好的网络和资源,公司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地方企业、著名民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重组和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竞争优势正在形成。

银河证券在2021年年报中表示,作为银河证券的资管子公司,报告期内银河金汇推动绿色金融持续创新,多只节能减排主题股票质押项目和支持区域重大发展战略资产证券化业务落地或获得交易所无异议函,全力助推实体企业经济效益与绿色减排双赢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银河金汇专项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公开资料显示,上一次ABS领域受到监管处罚还是在2020年初,对此有资管行业人士认为,这应该是相关ABS业务发生了风险,监管部门进一步针对此情况追责,与ABS领域整体风险关系不大。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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