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为加强广西科技大学科研团队管理,提高科研团队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团队管理,提高科研团队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研团队是指在广西科技大学范围内,由教师、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组成的研究机构或团队。
第三条 科研团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团队成员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二)实行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团队协作和成果共享;
(三)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推动科学研究的进展;
(四)加强科研团队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 科研团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科研团队成员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科学研究伦理和道德规范;
(二)科研团队成员应当遵守科研团队管理制度,按时履行工作职责;
(三)科研团队成员应当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完成科学研究任务;
(四)科研团队成员应当尊重其他科研团队的工作,加强协作和沟通。
第五条 科研团队应当建立科学、高效、稳定的工作秩序,实行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
第六条 科研团队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教师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学校科学研究的发展。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科研团队管理
广西科技大学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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