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收取和管理,加强科研试制费的财务管理,保障国防科技创新的顺利进行,国防科工局制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所有从事国防科研试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流程,包括试制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支付等各个环节。其中,试制项目申报是指在国防科研试制计划中提出项目申请,包括项目概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审核、评审等环节则是对试制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以确保项目质量和可行性。支付环节则是根据试制项目的实际研究成果和经济效益,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试制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审计等环节。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试制费的收支两条线,防止虚报、冒领、侵占等违法行为。同时,《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审计程序,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结果的公布等环节。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收取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国防科技创新的顺利进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