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

各国有企业:

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水平,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费保障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纳入企业预算,用于支持党组织工作,包括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活动、基层选举等工作。

二、经费用途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具体用途包括:

1.党员教育管理经费。用于支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党员工作等。

2.党组织活动经费。用于支持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包括党员先锋岗创建、党组织活动、志愿服务等。

3.基层选举经费。用于支持基层选举工作,包括选举投票、选票统计、选举宣传等工作。

4.其他必要支出。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其他必要支出,如设备购置、会议支出等。

三、经费管理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用途,规范经费支出,确保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避免浪费和滥用。

四、其他事项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申请表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据此填写申请表,并于每月10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以上通知, 请各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XX中央委员会
XX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XX中央委员会组织部门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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