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11号令
为了加强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档案的安全利用水平,国家档案局发布了11号令,对档案工作进行了规范。
该命令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泄露、损毁、丢失或者篡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侵犯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该命令还要求,各级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遭受损失、损毁或者泄露。
国家档案局11号令对于加强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档案的安全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该命令,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保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档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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