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3〕15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宁教基〔2023〕24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小升初招生工作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二、招生范围、计划、方式及收费标准
1. 招生范围:五原中学、弘文中学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均为固原市市区小学(固原市第一小学、原州区第二小学、原州区第三小学、原州区第四小学、原州区第五小学、原州区第六小学、原州区第七小学、固原市第八小学、原州区第十小学、原州区第十一小学、原州区第十二小学、原州区第十三小学、原州区第十四小学、原州区第十五小学、固原市实验小学、原州区第十七小学、原州区第十八小学、原州区第十九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 招生计划:五原中学招收700人,弘文中学招收700人。
3. 招生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原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时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双胞胎、多胞胎的,如果选择电脑捆绑派位,家长及学生必须于8月7日至8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二)18:00时前到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民生大厦901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同胞胎出生证名、户口本和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通过的同胞胎学生,只允许其中一名学生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如果被派位录取,其他同胞学生既被捆绑录取。未选择电脑捆绑派位的双胞胎、多胞胎学生,不实行捆绑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未报到注册(自愿放弃)的学生,由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招生办法录取到公办学校;被民办学校录取且报到注册后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由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 收费标准: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五原中学和弘文中学两所民办学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告》(固政规发〔2023〕3号)执行:五原中学、弘文中学两所民办学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0300元/年·生,自2023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按照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收取。
三、招生流程
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拟报名学生要在公布的时间期限内凭学生学籍号登录报名系统。打开网址http://bm.gykszx.com登录“小升初学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输入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学校。未在限定时间网上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电脑派位机会。
网上报名结束后,如果报名人数超出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市教育体育局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届时将邀请计算机专业人员、纪委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民办初中学校代表参与。一经电脑派位入选的学生即视为被所报学校录取,派位入选学生名单即时向社会公示,并由录取学校通知到本人。
四、时间安排
8月1日前,各民办招生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招生计划;
8月7日-8日,学生网上报名,选择电脑捆绑派位的双胞胎、多胞胎家长及学生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月9日,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
8月10日-11日,电脑派位入选学生到入选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民办学校将电脑派位入选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样见附件)于8月12日前送市教育体育局和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规定,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学科选拔性考试,不得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不得提前进入小学宣传、摸底、录取学生,不得干扰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全市的招生工作。严禁民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要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各项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做到“一人一籍、终身不变、籍随人走”。
(二)实行阳光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四统一”和“九公开”,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公布录取结果,统一注册学籍时间,公开办学条件、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市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固原教育招生考试网》(http://www.gykszx.com/)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民办初中招生的相关信息。
(三)严格监督检查。市教育体育局将对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进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享有的有关优惠政策,包括停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相关费用、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对学校举办人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政策宣传。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民办初中招生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家长和社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的成长成才规律和科学教育理念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招生学校要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五原、弘文中学受条件限制,均不能为新生提供住宿。
政策咨询电话:
五原中学:0954-7299005
0954-7299007
弘文中学:0954-2042306
技术支持电话:0954-2068882(宁夏仡仡软件有限公司)
来源:固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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