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始申报(湖南省基础教育学会教研成果评选)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春祥 通讯员 肖玲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就相关要求作出明确。

项目类型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

申报范围

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及教师,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单位)及其个人参与申报。

申报名额

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定,从中最终遴选并立项重点资助项目200项,一般资助项目1000项。各市州限额数量以中小学校数量和教职工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省教科院和有师范类专业的高等学校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资助项不超过10项;其他高等学校和委厅直属单位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6项;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2项。

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各市州中小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个人项目,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限额择优遴选并组织评审,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高等学校、委厅直属单位、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个人项目由各单位择优遴选并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项目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不受理市州申报对象的单独申报。

(二)比例要求。各市州申报项目中,由一线教师(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和高校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的项目不少于总数的70%。鼓励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申报教改项目,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攻关。以高校及教科研机构领衔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关于项目组成员。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首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四)关于青年项目。青年专项需在申报书中注明,占用一般资助项目名额并在评审时享有优先权。

(五)关于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

(六)关于项目调剂。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申报时须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资助项目。如接受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可继续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七)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已在首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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