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十堰市司法局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职责,秉承“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工作理念,以精益求精、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奋力推进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十堰和法治十堰营造和谐稳定、公平正义、便捷高效的法治环境。两年来,十堰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先进集体、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突出实施单位等荣誉称号。
市司法行政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抓实政治教育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十堰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扣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将党建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坚持高标准谋划部署、高质量组织实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政治任务,制订学习方案和计划,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为推进教育整顿提供有力组织保障;采取中心组领学、开展专题讲座、集中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拓宽学习教育内容,筑牢政治忠诚根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喜迎党的百年华诞为契机,开展歌咏比赛、诗歌朗诵等系列庆祝活动,营造爱党敬党颂党的浓厚氛围。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全员参与、不漏一人,全程规范、不缺一项,全面整顿、不疏一事”的要求,局系统在职在编干警全员参与队伍教育整顿。将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精心制订计划,清单化推进学习教育,项目式为民办实事,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讲清从宽从严政策,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聚焦“六大顽瘴痼疾”,边查边治,从严从实查纠整改,通过队伍教育整顿,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制订责任清单。以机关党建“六化”管理和“双十星”争创为抓手,开展党支部“个个过关、全面过硬”能力强化提升行动,通过“党建专员比项目”等活动,带动“1 2 N”社区书记和骨干队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构建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对局党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屡获佳绩,市律师行业党委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律师行业直属联合支部被表彰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目前,郧西县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正在被推荐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七一”表彰对象,是全省唯一一家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全市律师行业还有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表彰,今年4月15日,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现场会在市律师行业召开。
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现场拉练会首场会议在十堰市律师行业召开
加强统筹协调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2019年3月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暨新组建的市司法局正式挂牌,市委依法治市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十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十堰建设蹄疾步稳。全市法治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到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十堰地方特色,深入思考谋划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我市落实落地;市委、市政府坚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印发《关于加强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参与制定《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十堰市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两年来,共审核市委市政府各类文件75件,回复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48件,回复市直部门征求意见稿83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65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组建112人组成的法治督察专家人才库,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明城市创建法治环境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扎实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科学谋划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十进十建”“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实践活动;统筹推进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平台建设,全市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8个。“七五”普法期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万余场次,受众人数达310万人次,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重点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制发《十堰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利用“十堰普法”微信公众号、网易号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法律知识解读、法治漫画等,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新高潮。2020年9月,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朱虎为全市500多名副县级以上干部作《民法典和国家治理》专题讲座。
十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服务市场主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十堰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将护航民企发展的具体措施写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出台《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报请市政府办发布《十堰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全市范围内除依法依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基本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落实市政府“清减降”工作要求,开展“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证明事项56项,切实杜绝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
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订《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加大涉企司法执法环境、“红顶中介”等专项治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保留90件,废止45件,拟修订7件;成立十堰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重点对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五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合法、不公正等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团”作用。广泛开展法律需求调研,采取“订单式”“网约式”“上门式”“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等方式,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企作用,组织49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2052家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出具法律意见1000余份,审查合同2027份,撰写“法治体检”报告200余篇,建言献策1286条;今年4月27日,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团25名骨干成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24小时内完成了30个重大投资项目合同的法制审核,从法治层面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在全省商务经济运行暨招商引资工作现场会上顺利签约。
我市小学生在国家宪法日摆出“法12·4十堰”造型
践行为民宗旨 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十堰市司法局加速“互联网 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快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有机融合,推动律师“246”工作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资源,在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3个、公共法律服务室1913个,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公共法律服务专栏,与“12348”热线平台并行,与“中国法网”“湖北法网”实现对接,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和24小时不打烊“互联网无人律所”,建成了全时空、全业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待23996人次、热线平台解答14233人次、办理案件5561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5694件。
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率。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新增人工坐席一个,增加接听服务率;制定出台方便困难群众的业务办理制度,全市探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用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通过“减材料”切实方便困难群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积极推进“公证 互联网”办证机制,落实“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市公证处还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办证窗口,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了公证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联办”,采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更好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擦亮律师“246”工作十堰品牌。2019年,在郧西县“百名律师进乡村”基础上,总结提炼推广出律师“246”工作体系,即“两个全覆盖”:党政机关、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疑难案件化解全覆盖;“四进”:律师进村(居)、进综治中心、进信访大厅、进信访疑难案件;“六项工作职责”:律师化解矛盾纠纷、履行信访值守、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协助开展依法治理等。全市现有483名律师担任1913个村(居)法律顾问,每名律师每月到受聘村(居)工作2天,包括值守咨询半天、法治宣讲半天、走村入户半天;实现律师每月对全市所有乡村矛盾纠纷“地毯式”排查化解一次。律师“246”工作体系探索以来,全市律师每月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做宣传、当参谋、给援助,共计开展法治宣传400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500000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300余份,化解疑难信访案件3000余件,为村(社区)提出依法决策建议40000余条。该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被中央政法委评为“2020年全国典型社会治理创新案例”“湖北省2019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十堰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夯实基层基础 全力服务平安十堰建设
十堰市司法局把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贯穿平安十堰建设、法治十堰建设的主线,全力推进社会治理“24365”工作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筑牢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牢固防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印发《“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通知》,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主动介入调处,做到矛盾不上交、事态不升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立十堰市商事争议裁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创新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设立律师工作室,建立调解衔接机制,发挥“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积极作用,全力推动群众息诉息访。两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调解案件51483件,调解成功4992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98%,调解疑难复杂案件3669件。
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持续压实责任,执行封闭管理,开展“百日护航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纸面服刑清查和“减假暂”排查整治工作,并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案件条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评查;定期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研判重点防控措施和安全维稳形势,加强重点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防控;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机制,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从强化人员管理、加强情绪疏导、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就业指导等方面入手,教育引导安置帮教对象遵纪守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十堰市律师“三进”工作现场会
常态化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十堰市司法局把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检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立足职能,突出重点,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使命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深化领导干部阅信、接访、下访、包案制度,推动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坚持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毫不动摇抓紧抓实抓细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中流击水正当其时。启航新征程,十堰市司法局将立足职能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十堰总目标,凝神聚力、积极作为,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文/图 记者 王雁博 通讯员 毕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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