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过程、部门和场所的审核。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及品质部负责内部质量审核(以下简称内审)的组织、管理、领导工作。
4.2 内审小组负责内审的准备、实施、报告、验证等工作。
4.3 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接受内审;并对内审中出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5 作业内容
5.1 内审的策划
5.1.1 每年年初,管理者代表应根据标准和实际需要编制一份该年度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内审应覆盖质量管理体系所有过程、部门和场所,每年至少二次。
5.1.2 如下特殊情况时可提出内审要求:
a) 当合同要求或客户需要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
b) 当机构和职能有所重大变更时;
c) 发现严重不合格而需要审查时;
d) 第三方审核认证或监督审核前;
e) 总经理提出要求时。
5.1.3 管理者代表依据以上情况适时提出内审建议,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 成立内审小组
5.2.1 根据内审活动目的、范围、部门、过程及日程安排,管理者代表提出内审小组名单,总经理批准后组成内审小组。
5.2.2 内审人员资格条件:
a) 内审人员应是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要骨干;
b) 内审人员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内审人员须经总经理确认授权。
5.2.3 内审人员职责
5.2.3.1 内审组长职责
a) 协商并制定审核活动计划,准备工作文件,布置审核组成员工作;
b) 主持审核会议,控制现场审核实施,使审核按计划和要求进行;
c) 确认内审员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报告;
d) 向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提交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受审核方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e) 做好审核实施过程中文件的分发工作。
5.2.3.2 内审员职责
a) 根据审核要求编制检查表;
b) 按审核计划完成审核任务;
c) 将审核发现形成书面资料,编制不合格项报告;
d) 支持配合内审组长工作,协助受审核方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跟踪审核;
5.3 编制审核工作计划
5.3.1 由内审组长编制审核工作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召开审核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分工和要求,确保每位内审员清楚了解审核任务。
5.3.2 审核工作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a) 被审部门目的、范围、日期;
b) 依据的文件;
c) 审核的主要项目和时间安排;
d) 内审员分工.
5.4 编制检查表审核前内审员应根据分工编制检查表。检查表要求:
a) 应突出审核区域的主要职能,选择典型关键的质量问题应覆盖质量管理方面的全部职能,包括本公司客户的一些特殊要求; b) 使用一段时间后形成相对稳定内容,作为标准检查表,为以后内审提供参考。
5.5 通知审核
内审前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受审部门,审核工作计划应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
5.6 首次会议
5.6.1 现场审核前召开首次会议,由审核组全员和受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内审组长主持,与会人员应签到,会议时间以不超过半小时为宜。
5.6.2 规模较小、时间较短或常规性内审,可不召开首次会议,是否需要召开首次会议由内审组长决定。
5.6.3 首次会议召开的主要内容:
a) 向受审核部门介绍审核组成员分工;
b) 声明审核范围、目的和依据;
c) 简要介绍实施审核所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d) 在审核组和受审核部门之间建立联系;
e) 宣读审核计划,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5.7 现场审核 5.7.1 现场审核原则
a)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客观事实以证据为基础,可陈述、验证,不含有任何个人猜想、推理成分; b) 标准与实际核对原则。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判为合格或不合格; c) 依次递进审核的原则。审核包括实际有没有、做没做、做得怎样三个方面依次递进; d) 独立公正原则。审核员进行内审活动与受审核方无直接责任关系。
5.7.2 收集客观证据客观证据包括: a) 存在的客观事实;
b) 与被审核的质量活动负有责任的人的谈话。 c) 现行有效的文件和记录。
内审员应及时分析收集的客观事实,形成审核发现,填写《检查表》相关栏目。 5.7.3 编制不合格项报告:
5.7.3.1 内审员对审核发现进行评审后编制不合格项报告;
5.7.3.2 不合格项按性质分为严重、一般、轻微三种,必要时开具“观察项”:A)严重不合格项: a) 质量活动和结果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严重不符;造成体系性失效; b) 造成区域性失效;
c) 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失效。
B)一般不合格项:凡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对产品质量特性有显著影响的不合格。C)轻微不合格项:凡孤立的偶发性的并对产品质量无显著影响的不合格;
D)观察项:指问题虽未构成不合格,但有变成不合格的趋势,或证据暂时不足,可作“观察项”口头或书面向受审核方提出,引起注意。审核组应保留一份观察项的记录。
5.7.3.3 内审员应在现场审核结束后把所有不合格项向内审组长通报,内审组长对不合格项进行审查;审核结束前,所有的不合格项都应得到受审部门负责人的确认并签字。
5.8 末次会议
5.8.1 审核结束后应召开末次会议,内审组长主持,审核组全员和受审核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并签到。
5.8.2 末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a) 重申审核范围、目的和依据;
b) 审核说明;
c) 宣读不合格项报告;
d) 提出纠正措施要求;
e) 宣读审核意见,说明审核报告发布时间、方式及其它后续要求;
f) 审核总结;
5.8.3 末次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
5.9 审核报告
5.9.1
末次会议结束一周内,内审组长应对本次审核的不合格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制订《不合格项分布表》,并向管理
者代表、总经理及提交《内部审核报告》。
5.9.2
不合格项报告作为附件,分发给各部门。
5.10
跟踪审核
5.10.1
审核组应对纠正预防措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及时向管理者代表反映。
5.10.2
内审员经验证,确认措施计划己完成时,在不合格报告验证栏中记录、签字。
5.10.3
内审员证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可向管理者代表建议纳入文件,具体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执行;内审员
发现遗留问题,应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要求。
5.11
记录的管理
内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记录由品质部主管整理、归档。
6、记录
6.1《审核计划表》
6.2《检查表》
6.3《不合格项报告》
6.4《内部审核报告》
6.5《不合格项分布表》
6.6 《年度审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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