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异地救助(党建+救助)

党建引领,异地救助(党建+救助)

为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2023年3月13日,上林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韦家杰带领第三党支部党员和控申部门干警到忻城县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两个被害人家庭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党建 司法救助”的形式切实解决刑事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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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某花和蓝某柳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的两个被害人家属。2021年4月,蓝某柳的丈夫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蓝某花的丈夫在回家的路上遭受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交通肇事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直到目前仅赔偿了几万元。案件发生后,蓝某花和蓝某柳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两人又因家里均有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顾,无法外出务工,家庭陷入困难。

党建引领,异地救助(党建+救助)

上林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为两个家庭因案遭受巨大伤害,家庭经济困难,立即向南宁市检察院汇报。南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决定两级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尽最大努力为两个家庭解决生活困难。

2023年3月13日,韦家杰副检察长一行来到两个被害人的家中,开展异地司法救助,向两个家庭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传达了两级检察机关救助意见,鼓励他们积极调整心态,重拾生活信心。

党建引领,异地救助(党建+救助)

“谢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和司法机关的温暖。我们会克服困难,积极生活!”被害人家属对检察机关的到来和司法救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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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司法救助工作是上林县检察院第三党支部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控告申诉部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上林县检察院将继续抓好党建特色品牌建设,让支部党员在具体实践中提高党性修养,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延续司法温情。

文字:李杏梅

图片、编辑:何秋艳

初审:覃友玲

复审:李颖

终审:韦家杰

期数:【2023年】第27期,总第10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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