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璋)为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提升省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党组会同省委“两新”工委出台《江西省省本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中同步检查党建工作的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按照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要求,对党建检查定义、遵循原则、适应范围、管理体制、重点检查内容、程序要求、结论评定、检查整改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鲜明的社会组织特点。
《操作规程》指出,各党建工作主管单位负责归口管理社会组织党建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是党建检查第一责任人。同时,实行量化考评办法,同步制定省本级党建检查评分细则,用统一标准衡量党建质效,明确了党建工作主管单位须确定党建检查结论,其结论作为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的重要参考。
本文来自【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