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微评
张娜
近日,为指导商业银行规范抵质押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商业银行抵质押品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部分商业银行押品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等现象,其风险缓释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防控压力。
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第三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9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566亿元,不良贷款率1.76%,比上季末上升0.01个百分点。不少机构包括银行业机构预计,商业银行不良率在2017年会持续暴露。因此,具有风险缓释作用的押品管理的重要性正进一步凸显。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引》明确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相关制度安排,指导商业银行规范和加强押品管理,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自2016年银监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来,多次在文件中和会议上提及 “全面风险管理”。表明随着利率逐步市场化、产品结构负债化、交易对手多元化、风险传导迅速化,有必要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监管要求。
《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与押品管理相关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此外,《指引》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在押品管理中的职责,并在管理体系一章中进行了细化规定。这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系列监管文件中“全面风险管理”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分析人士表示,《指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我国押品风险管理的监管空白,而且对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多、更高、更严谨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具体来说,《指引》从三方面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押品管理。一是完善押品管理体系,包括健全押品管理治理架构、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等。二是规范押品管理流程,明确了押品管理中的调查评估、抵质设立、存续期管理、返还处置等业务流程。三是强化押品风险管理,对押品分类、估值方法和频率、抵质押率设定、集中度管理、压力测试等重点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引》针对商业银行在押品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体现了监管部门意图通过提升商业银行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防范信用风险的监管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应该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避免过度依赖抵押物,而应当以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此外,《指引》还要求将押品分为金融质押品、房地产、应收账款和其它类别,并确认抵质押率上限,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抵押业务逐年增多,不仅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还在新的领域拓展了金融业务。然而,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这些问题包括企业不按法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金融机构把关不严;有关房地产抵押贷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滞后,执行不一;房地产多头管理,单位间沟通不够;企业破产、抵押房地产处置受阻;评估机构无序竞争,超值评估等。这不仅给房地产主管部门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还给金融机构带来不同程度的贷款损失和风险。
据财联社报道,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期披露,房地产相关贷款(含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的占比已经超过了(总贷款)的1/3,个别银行的房地产相关贷款占比甚至超过了50%,潜在风险比较大。
因此,降低房地产贷款所占贷款比重,降低系统性风险,调整风险评估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通常而言,第一还款来源才是贷款风险的决定因素,银行应把贷款管理的重点放在第一还款来源的评估和关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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