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用地南临乐仁路,东临景观河道,北临信义路,西临卓识路。本工程建筑分为洋房、底层住宅,层数:地上7、8、3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4m,21.8m,10.3m;配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3m。
- 目标分解:
1、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为合格,争取优良。
2、进度目标:
按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
3、投资目标:
按照标书有关条款执行。
- 监理人员及职责:
- 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1、质量控制工艺流程:
2、质量目标风险分析:
涂料的选用应与周围的建筑物相适应,并要求耐用、耐腐蚀,如果质量不能符合要求,会产生各种通病;颜色不均和粉化剥落是两个主要的通病。
2.1 颜色不均的原因分析:
(1)同批涂料配合比不正确
(2)基层没处理干净
(3)接槎不平整
2.2 粉化、剥落原因分析
(1)基层清理不干净
(2)喷刷涂料过厚
(3)涂料过于稀释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注意下列问题:
(1)施工方案的审核
(2)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
(3)涂料施工先有样板
3、质量控制点:
3.1.防止颜色不匀: (1)同批涂料配合比正确
(2)局部孔洞应用砂浆修补,龄期在3d以上
(3)基层油污、铁锈、脱模剂清洗干净
(4)基层表面平整、平滑度应一致
(5)喷涂施工应均匀,不漏喷,挂浆
(6)接槎必须在分格缝或阴阳角处,不得任意甩槎
3.2.防止粉化,剥落 (1)基层清扫干净
(2)基层找平时,应用水泥乳胶腻子
(3)喷刷涂料不得过厚,如喷刷两道时,应在第一道充分
干燥后再涂第二到
(4)喷刷涂料时,气温应高于涂料最低成膜温度
(5)涂料应按出厂说明加水稀释,不得任意加水
4、质量标准:
4.1依据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2基本要求
(1)抹涂层的厚度为2~3mm;
(2)水泥系主层涂料喷涂后,应干燥12H,然后洒水养护24H后,才能施涂罩面涂料;
(3)基层表面应平整,纹理质感应均匀一致;
(4)喷涂砂粒状、云母状、细粉状、喷口口径分别为4.0~4.5,5~6,2~3
(5)刷涂时先清洁墙面,一般涂刷两次;
(6)喷涂停歇后应停在分格条或(缝)处;
(7)抹灰后3d以上再进行涂饰;
(8)溶剂型涂料在0℃以上温度均可施工,但在高温、阴雨天不得施工;
(9)无机硅酸盐内外墙施涂,完工后24小时之内避免雨水冲刷;
(10)彩色涂料和喷涂涂料必须在2~4小时内用完(夏天2H,冬天4H)气温低于2℃及雨天不宜施工。
4.3施工质量要求:
- 涂料表面施工质量要求
项目 | 普通及薄涂料 | 中级涂料 | 高级薄涂料 |
掉粉、起皮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漏刷、透底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反碱、咬底 | 允许少量 | 允许轻微少量 | 不允许 |
流坠、疙瘩 | 允许少量 | 允许轻微少量 | 不允许 |
颜色、刷纹 | 颜色一致 | 允许有轻微砂眼、 刷纹通顺 | 无砂眼、无刷纹 |
装饰线、分饰线平直 | ≯3mm | ≯2mm | ≯1mm |
门窗、灯具等 | 洁净 | 洁净 | 洁净 |
- 厚涂料施工质量要求
项目 | 普通及薄涂料 | 中级涂料 | 高级薄涂料 |
漏涂透底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起皮 |
反碱、咬色 | 允许少量 | 允许轻微少量 | 不允许 |
颜色点状分布 | 颜色一致 | 颜色一致、疏密均匀 | 颜色一致、疏密均匀 |
门窗、灯具等 | 洁净 | 洁净 | 洁净 |
- 复层涂料施工质量要求
项 目 | 水泥系多层涂料 | 合成树脂系液、硅溶胶类、反应固化型 |
漏涂、透底 | 不允许 | 不允许 |
掉粉、起皮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反碱、咬色 | 允许轻微少量 | 不允许 |
喷点疏密程度 | 疏密均匀 | 不允许有连片现象 |
颜色 | 颜色一致 | 颜色一致 |
门窗、玻璃、灯具等 | 洁净 | 洁净 |
5、质量预控要点
5.1.施工方案 (1)施涂施工顺序
(2)颜色与周围建筑物相适应已有甲方认可
5.2.基体 (1)有足够强度、无酥桦、脱皮、起砂、粉化、凹凸
(2)油污,铁锈,隔离剂等用水冲净
(3)表面平整
6、监理过程控制要点:
6.1 实测抽查项目:
(1)表面平整度 用2m心靠墙拉10m通线
(2)表面掉粉、 先查大面,后查小面再局部
起皮、漏刷、
流坠
(3)门窗、灯具 表面洁净
6.2 旁站检查项目:
(1)砂浆拌制 出料质量
(2)涂料配合比 符合要求
6.3 试验检查项目:
(1)涂料质量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6.4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外墙表面平整,凹凸之处修补完毕,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抹灰面无空鼓裂缝。
- 资料管理工作要点:
1、涂料质保书
2、涂料复验单
3、涂料工程施工方案
4、质量检验评定表
5、隐蔽工程验收单
6、技术核定单
- 监理依据:
1、设计要求:
1.1设计图纸及其修改补充图;
1.2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书;
1.3有关会议文件(设计交底、会审记录等);
2、适用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有关文件
3.1监理合同、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包括业主与各方签订的各种协议);
3.2其它有关文件
3.3政府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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