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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5-12 字号:[ 大中小] 保护视力色: 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从即日起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电影专项资金全部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上缴自治区财政厅的电影专项资金将重点资助影院建设和更新改造、民族语电影译制、室内固定点数字电影放映,奖励优秀电影剧本和生产制作、发行、放映的国产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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