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淄博居民养老保险)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7日讯 近日,淄博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淄博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2月底前,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3000张,并提供护理类居家上门服务不少于6000人次。

行动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约,并按照服务对象需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把专业的养老床位“搬”回家,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情的陪伴下享受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还无需承担机构养老的床位费。

服务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经过身体状况评估、作出能力等级判定后确定。其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优先考虑,租赁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已纳入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照护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照料护理服务。

服务机构为,在民政部门备案并正常年审的星级以上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养老服务组织,具备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资质的优先考虑。

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约后,按照《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设施设备建议清单》对服务对象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必要的信息化与适老化改造。其中,信息化改造主要有网络连接、紧急呼叫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活动监测设备、门磁感应器等。适老化改造主要有地面防滑、地面高差处理、防压疮垫、床边护栏(抓杆)、安全扶手等。在此基础上,根据《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单》和签约服务项目,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医疗护理、康复、心理支持、信息化等专业服务。

服务标准为,专业服务半径在城区不超过15分钟,在农村不超过30分钟。服务机构每月上门服务不少于15次,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其中医疗护理服务不少于2次。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方案明确了家庭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和上门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其中,建设补贴为每张床位最高不超过2500元。上门服务补贴由各区县根据本辖区经济水平、家庭床位建设数量和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结果等合理确定。

方案要求服务机构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同时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签约服务,引导服务机构主动探索社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长效机制,带动社会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促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和水平提升,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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