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数字办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数字办制定了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建设。
二、项目定义
本项目旨在建设和完善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为推进福建省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规划
1.1 项目规划阶段:本项目规划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详细设计等阶段。
1.2 项目规划内容:本项目规划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范围、目标、技术路线、预算、进度安排、风险管理等内容。
四、项目组织
2.1 项目组织方式:本项目采用合同制组织方式,由福建省数字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协调。
2.2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项目评审
3.1 项目评审方式:本项目评审采用定期评审和不定期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3.2 项目评审内容:本项目评审内容应包括项目规划、技术方案、预算、进度安排、风险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
六、项目验收
4.1 项目验收方式:本项目验收采用定期验收和不定期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4.2 项目验收内容:本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项目规划、技术方案、预算、进度安排、风险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
四、其他事项
5.1 项目管理要求:本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
5.2 监督和管理:福建省数字办将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以上为福建省省数字办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望各项目参与者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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