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授课费 发放规定

广西授课费发放规定

近年来,随着广西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授课费的发放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授课费发放的通知》,广西教育授课费的发放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授课费的发放范围

授课费的发放范围应当仅限于广西境内注册的高校、学院、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师生员工。

二、授课费的发放标准

授课费的发放标准应当依据高校、学院、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按照 fair and reasonable 的原则确定。同时,授课费的发放标准应当明确授课费的构成,包括学费、住宿费、杂费等。

三、授课费的发放方式

授课费的发放方式应当采用现金发放的方式。对于需要提供发票的高校、学院、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必须由授课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四、授课费的发放时间

授课费的发放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表进行,不得提前或滞后。同时,授课人员应当按时将授课费转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确保银行账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授课费的发放监督

广西教育厅应当加强对高校、学院、幼儿园授课费发放的监督,确保授课费的发放规范、合理、安全。同时,高校、学院、幼儿园应当加强对授课人员的监管,确保授课人员遵守规定的发放标准,按时将授课费转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

广西教育厅制定的授课费发放规定,旨在规范教育授课费的发放行为,保障高校、学院、幼儿园的教学秩序和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授课人员应当遵守规定的发放标准,按时将授课费转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以确保授课费的发放规范、合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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