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部制定了《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九章,包括总则、项目管理、预算与评审、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变更管理、质量管理、参考文献等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部实施的信息科技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项目是指由信息科技部门或者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用于满足社会生产、生活需要的信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科技项目的所有参与者,包括项目单位、供应商、承包商和供应商等。
二、项目管理
第五条 项目管理是指信息科技项目单位在项目计划编制、实施、监督和评估过程中,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项目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第六条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明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范围、任务、时间表和预算等;
(二)选择合适的项目管理工具和技术,建立项目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管理流程管理;
(三)建立项目管理团队,进行人员配备和管理;
(四)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严格项目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六)注重项目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
(七)尊重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档案,记录项目过程和结果,并定期向项目参与者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预算与评审
第八条 预算与评审是指信息科技项目单位在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根据项目规模和要求,制定项目预算,并对预算进行评审的过程。
第九条 预算应当包括项目范围、任务、时间表、成本和费用等内容,并应当经过合理的调整和论证。
第十条 预算评审应当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和部门参加,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四、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是指信息科技项目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对项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
第十二条 项目合同应当包括项目范围、任务、时间表、预算、成本、风险、变更、验收等内容,并应当经过双方协商和确认。
第十三条 项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项目管理单位签订,项目单位盖章生效。
第十四条 项目合同应当经过审查和批准,才能生效。
五、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是指信息科技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第十六条 项目风险应当经过识别和评估,形成风险清单,并对风险进行分类和等级,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 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应当经过论证和评估,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变更管理
第十八条 变更管理是指信息科技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变更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对变更进行管理的过程。
第十九条 项目变更应当经过变更申请、变更评审、变更实施和变更验收等环节,形成变更记录。
七、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是指信息科技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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