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有序发展、有力扶持、有效监管,有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引导全市8000多家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取得扎实成效,形成了年检改年报、规划引领发展、标准化建设等广州经验,一批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荣誉称号,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公益慈善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一)以提高“两个覆盖”质量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组织党建“生态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设立社会组织学习大讲堂,构建“外促内驱”学习教育体系,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程”,完善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发挥党组织引领、监督作用。二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红苗工程”,建立健全“双同步”长效机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红联共建等制度,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展览馆及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对党组织及党员实施精准化指导、精细化服务、全周期管理。三是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三亮三树”活动等,推动广大党组织、党员战斗最前沿、服务第一线,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以规范培育发展水平为关键,着力下好高质量发展“先手棋”。一是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定期召开广州市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多部门并联审查、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培育扶持等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脱钩改革,453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应脱尽脱”。二是完善规划制度设计。制订实施《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重大行政决策,加强社会组织发展制度设计、法律支撑。三是健全培育扶持体系。建立完善培育孵化、公益创投、人才培养、交流平台、品牌建设及等级评估等多元化培育扶持体系,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评选出139个5A级社会组织和57个品牌社会组织。连续开展十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累计资助项目1328个,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1.97亿元。
(三)以促进健康有序发展为目的,着力打好风险防范化解“主动仗”。一是大力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印发《广州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长效机制,指导各区规范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二是持续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2021年以来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80个。三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风险分级防控办法》,强化风险防范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等重大事项报备工作,持续排查、消除意识形态等风险隐患。社会组织年报参报率超95%,抽查监督比例超4%。
(四)以提升主动担当能力为落点,着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新成效”。一是助力疫情防控。出台全国首个社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规范地方标准。开展六大行动助力疫情防控,链接各类防疫物资价值超1亿元;下沉服务超490万人次。二是融入市域治理。开展“读懂广州、热爱广州、奉献广州”活动,全市2万多个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等项目,引导社工类、志愿服务类、心理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心理疏导、邻里互助等服务。三是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施“千社扶百村”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七项行动,帮扶“三区三州”等省内外困难地区和群众,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帮扶项目3600多个,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等超11.6亿元。四是聚焦群众关切。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制度,形成广州社工“红棉守护”热线、“广益联募”、广州“公益时间”等服务品牌,“如愿行动”“善暖万家”等社会组织平台每年实现微心愿超1万个。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行业标准建设,2022年广州市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各级各类标准130余项。引导开展社会组织“暖企·直达”行动,“挖潜促就业 联动促经济”社会组织行动累计提供岗位超1.3万个、招聘9920人。六是参与落实《南沙方案》。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创新基地建设,筹备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论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全面深化。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杂志10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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