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亮点!山东发布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经济导报记者 戚晨

  经济导报记者2月21日从山东省科技厅了解到,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并于日前发布。该办法自2022年2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0日。

  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白全民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有两个亮点:“一个亮点体现出‘科技管理到创新治理的转变’。从管理职责来讲,省科技厅是委托方,但真正将科技转化为产业需要多方参与,《暂行办法》把相关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一同‘拉进来’参与,让最懂得行业需求的部门参与到科技创新和科技转化中来,针对性更强了。第二个亮点就是提出了‘技术总师’制度,相当于给科技示范工程找到科技‘总指挥’,让整个项目规划更有实践性和影响力,有利于真正的成果转化。”

  《暂行办法》所称科技示范工程是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聚焦重点产业中的重大需求,实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带动区域和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整体跃升。

  “在解决‘卡脖子’项目的科技示范工程上,《暂行办法》围绕着重大需求,将实现全链条设计。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搭建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山东还需要进行系列的改革创新,进一步解决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等问题,改变‘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的弊端,提高科技创新效能。”白全民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示范工程采取“技术攻关 产业化应用”项目形式,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组织实施。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是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设区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报申报材料并推荐。实施期限方面,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执行期间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据了解,山东省科技厅在1月召开“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新闻通气会,介绍“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相关情况。“氢进万家”是科技部与山东省政府联合组织实施的氢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示范工程,山东省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示范省。山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氢进万家”示范工程扩大应用场景利用,打造一个较大的产业生态,推动供给侧和消费侧的升级,实现千亿级氢能产业的目标。

  此次山东科技示范工程支持和鼓励多元化投入,资金来源包括省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等,《暂行办法》还明确指出支持和鼓励多元化投入,并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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