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集体合同管理,规范集体合同履行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遵守本企业的集体合同制度,履行集体合同义务。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企业与其职工或者其他人员通过协商达成的,约定职工或者其他人员与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集体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和规则。
第四条 集体合同应当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订立,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职工或者职工代表与企业之间的的权利和义务;
(二)职工或者职工代表与企业其他人员之间的的权利和义务;
(三)企业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关系;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集体合同应当由职工或者其他人员签字盖章,并在有关部门见证下订立。
第七条 集体合同应当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第八条 集体合同应当报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第九条 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或者职工可以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集体合同。
第十条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依法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协议。
第十一条 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应当妥善保管集体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集体合同。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遵守集体合同约定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劳动保护等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集体合同的履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加强对集体合同的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集体合同的履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管理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的企业可以根据本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集体合同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集体合同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