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决议宣告我国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新的历史性时期,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作为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5月29日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2020年7月27日晚,皖西学院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专家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参与论证专家李建伟做客“政法周末大讲堂”第134期,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为我校师生做“民法典的重大法治价值与历史使命”专题讲座,300多人在线聆听。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刘鑫教授主持。
李建伟讲座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引论:盛世修典的重大成果。李建伟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基本背景和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和价值。李建伟引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名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都是整个国家”,我国制定民法典是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制定民法典,是几代法律人的期盼。我国分别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及2002年启动过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均因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而中途搁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具有全局考虑、综合考量。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第二部分本论:民法典的重要内容。从结构来看,民法典共有七编一千二百六十个条文,涵盖了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作为行为规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在与之打交道,它调整自然人的一生。作为裁判规范,它体现了公平和善良的艺术,为法官公正裁判民事案件提供重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规则。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我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
第三部分展望:走进民法典时代。李建伟从重刑轻民的中国法制历史传统出发,谈及民法典颁布带给我们的启示。一个方面,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只需观察一下民法和刑法在该国的法律地位即可,文明程度相对高的国家,民法相对发达,并且在整个法律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另一个方面,一个文明社会的法律,应当多向善而勿为恶,多民事而少刑事。所以民法典的未来是光明的。李建伟在讲座中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将民法化为生活中的对话,耐心传授知识,认真而严谨进行分析与阐述。
在谈及民法典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时,李建伟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为了人民的福祉着想的法律。民法典,民字当头。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人民的心声,使立法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彰显了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民法典对高空抛物坠物、高利放贷,霸座、性骚扰、知识产权侵权、破坏环境、手机APP收集个人信息等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的问题都得到了积极的回应。李建伟强调,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从基本原则到制度规范、具体规则,通篇都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民法典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李建伟还通过具体实例对民法典在绿色发展、保护环境,落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
李建伟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的诞生,关系着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要认真学习民法典,遵守和维护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讲座持续3个多小时,李教授讲座内容充实、深入浅出、理论结合实践,既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也是一堂生动的课程思政课。本次讲座开阔了师生的学术视野,让广大师生对民法典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激发了师生对民法典学习的兴趣。
李建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专家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参与论证专家,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先后主持10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新华文摘》《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独立董事研究》《公司制、公司管理与公司治理》《公司法学》《股东知情权研究:理论体系与裁判经验》等著作10余部。荣获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励。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导师、横琴新区(国家自贸区)第一、二届港澳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福州、长沙、珠海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文/刘凡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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