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审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聚焦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关切的问题,提出了28条改革措施,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经费管理束缚中解放出来。
记者注意到,在改进经费预算编制和拨付机制方面,主要措施是精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科学开展预算评审(估),大大缩短项目评审时间,减少行政成本;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科研项目预算采取标识管理,可自动识别科研项目并简化“结转”科研经费审核手续;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尊重项目负责人的意见合理确定拨付比例;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变科研“等米下锅”问题。
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权限方面,主要措施是下放项目预算调剂权,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和调整科研项目经费;扩大经费使用权限,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对急需设备和耗材,可走“绿色采购通道”,采取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试点将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方面,主要措施是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对设有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经费的科研院所均可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完善了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在转化路径、成果利益分配上向成果人倾斜。
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面,主要措施是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进一步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既给予持续稳定科研经费支持,又允许项目立项、组队、用钱“三自主”;创新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经费支持方式,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绩效后奖补。
此外,《若干意见》还对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生态环境、推进改革政策措施落地方面进行了明确。
市财政局方面表示,《若干意见》现正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cqsczj@163.com反馈。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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