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建防腐倡廉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重要手段。2017年,财政部印发了《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重点明确了专员办内控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要求、组织管理架构,列出了各类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为专员办加强内控工作提供了基本规范。天津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党组和监督检查局(内控办)有关要求,结合专员办转型工作实际,通过坚持日常督导、强化痕迹化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等举措,狠抓内控执行落实,注重内控成果运用,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一、坚持日常督导,确保内控执行之“实”
《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天津专员办结合职能转型要求,将全年财政监管工作与内部控制工作有机结合,将内部控制贯穿到所有业务事项中、贯穿到所有业务流程内。建立联络员机制,由办内部控制办公室设定内部控制管理联络员,负责与财政部内控办的工作联络,每月对各处室工作情况开展统计、跟踪,每季度结合对各处室的业务考核,督导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由各处室业务骨干担任内部控制工作联络员,结合所属处室具体业务,及时反馈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和情况,确保内控执行落到实处。
二、强化痕迹化管理,筑牢内控执行之“基”
内控痕迹化管理,通过对预算监管、专项检查以及内部管理中文书、档案、资料、签字、数据等关键痕迹的管理,为内控执行的监督、评价、利用和问责提供了原始依据,是内控执行的基础工作。天津专员办内控执行中强化痕迹化管理,做到件件留痕迹,事事可追责。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划清决策权限、明确决策流程,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会议纪要制度。二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收发文、签报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网上阅办单制度,规范标准、全程留痕。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把签字关,业务审核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做好签字、审核记录。四是补足短板,及时完善内控执行中的漏洞,按照内控规程对资料报送、预算审核等事项设计了资料报送签单、预算审核流程单。
三、开展专项检查,防范内控执行之“险”
2016年、2017年天津专员办连续两年对内部控制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内控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为依据,以内控执行风险点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执行流程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对内控制度和执行进行了进一步完善。2016年专项检查中开展了处室自查评价,并随机对18件业务档案进行了抽查、调研、分析,涉及非税收入、增值税退税、银行账户、直接支付、转移支付、绩效评价、预算审核、监督检查以及公文运转等9个类型,金额2.4亿元。2017年开展的检查采取初查、复核、整改、复查四级流程,仔细核对审批流程单、工作底稿等重要资料,重点检查了业务流程是否完备、归档材料是否规范等问题,检查涉及各项资料873卷,共发现各类问题及风险点共六大类累计170个。
四、注重成果运用,发挥内控执行之“功”
内控执行中注重成果运用。对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通过问题导向,分析形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工作调整、制度建设等手段,填补漏洞,进一步提高内控工作水平。2017年天津专员办针对内控执行中的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人员架构,形成了“内控委总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制度建设上注重“打补丁”,填补缺失制度,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共完成了43项制度制定修订工作,基本覆盖所有监管业务。
在内控执行中,强化对各种业务开展以及内部管理活动的全方位管控,逐步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机制。在天津专员办财务管理中,按照内控工作要求,天津专员办实行预算执行月度预警机制,每月形成预算执行情况表,通过一系列指标的横向和纵向对比,对财务预算管理中的潜在风险预警预报,提出防控措施。
工作中结合巡视、审计等工作要求,对巡视、审计中提出的内控方面问题,天津专员办以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为契机,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切实全面落实内部控制主体责任,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有效防范各类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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