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守正创新。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及“四史类”等思政课程进培养方案要求,发布《关于2021级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补充的通知》,召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工作研讨会”;着力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获批全国高校思政课虚拟仿真体验教学中心和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启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实施计划”;进一步拓展思政课建设格局,加强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从2021级开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列为本科生必修课,研究生课程中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研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3门课程,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开设《中国共产党历史》《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等10余门思政类校任选课;立项支持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教育改革与实践”18项。第三批通识教育课程立项支持34门“四史”类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类课程建设,研究生思政课程教学在建项目3项,第二批研究生课程思政项目立项18项。完善思政课评价机制建设,优化期末学生评价分课程类型评价机制,针对思政课开展专项评价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持续改进信息反馈表》跟踪任课教师课程改进情况,切实提升课程质量。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思政课教学为主高级职称评聘办法、将思政课建设要求列入职称评聘指标。落实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机制,组织全体思政课教师线上观摩全国高校思政课课程教学展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中心”作用,举办“卓越联盟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研讨会”,认定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9门,建设6个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天津大学课程思政专题网站,1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上线人民网公开课,11门示范课上线新华网新华思政平台;推进课程思政素材库、案例库建设,编写《立德树人,润物无声——天津大学课程思政案例集(一)》《天津大学课程思政素材集——天津大学杰出人才事迹与成果》;创新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模式,组建由思政教师和专业教师结对共建的课程思政工作小组,在各类教师培训中深化课程思政要求与内容,提升教师思政工作能力。
三是抓好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规划,在天津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行动,明确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建优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的发展路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增设“党的建设”目录外二级学科。从学科建设经费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在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中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持续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制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培养培训实施办法》。1名教授当选2021-2025年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总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教授入选第七批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1名老师获得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特等奖,1名老师获评天津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进一步提高承担重大项目和产出重大成果能力,2021年获批人文社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项目2项。
四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出台《天津大学教职工荣誉奖励办法》,健全教职工荣誉激励机制,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举办第二期师德大讲堂,组建天津大学师德宣讲团,组织“师以传道,德以树人”系列报告会,开展“师以德为荣·文以述初心”教职工师德主题征文活动。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科技工作者”“天津大学沈志康奖教金”“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评选推优为契机,选树师德典型,表彰优秀教师。制定《天津大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完善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机制。加强师德失范案例库建设,举办全校师德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执行院级党组织师德排查周报制度,坚持教工党支部师德隐患季度排查报告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隐患排查和危机干预。
五是推动办学资源向人才培养倾斜,引导教师加大育人投入。在学院业绩考核评价中突出教育教学导向,将育人投入与成效作为评价考核的核心指标。发布《天津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大学关于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完善课程建设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立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跨学院核心课程项目102个,遴选支持34门通识选修课程建设。完成研究生核心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建设规划,完善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实行岗位选拔与招生资格认定相分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强化导师研修与培训。依托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开展新上岗导师培训和在岗导师研修与培训。将师德师风及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情况等纳入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考核,持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离岗创业和兼职的相关规定,加强离岗创业和兼职审批备案管理、日常管理考核。
3.全力推进学校综合改革
一是完善学科绩效评价机制,深化“强工、厚理、振文、兴医”学科总体布局。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着力完善分类、分档、分贡献的学科绩效评价机制,针对高峰学科、高原学科、新兴学科、潜力学科、冷门学科和交叉学科,探索符合其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开展6项专题研究,加深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律及建设实践的认识。编制完成《天津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明确工、理、文、医分类发展规划,引导各学科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加快内涵发展。启动实施“研究生教育专项基金”,以“扶优、扶需”为原则,分类设置基础研究、新兴交叉学科与关键核心领域、人文社科等项目类别,以项目制形式实施竞争性申报,调动学院、导师开展高质量博士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探索按学术贡献的成果认定机制,防止因成果认定方法不科学阻碍交叉合作。修订《天津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授权学院(部)根据学科特点科学界定学术期刊论文等级,破除唯“SCI”、期刊影响因子的不良导向。着力优化学科布局,严格控制学位授权点总体规模,加快优势潜力学科建设,支持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平稳推动质量不佳、发展乏力学科动态撤销。将物理学由一级硕士点调整为一级博士点,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交叉学科硕士点,撤销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按照“强社科、厚人文、精艺术、优交叉”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教育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引领新工科建设,进一步发挥学科交叉融合“催化剂”作用。组织召开第二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进展交流会,持续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交流。召开新工科建设未来发展规划研讨会,完善新工科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工作机制。推进学科交叉项目式教学,举办天津大学首届新工科项目式课程设计大赛,打造新工科课程建设样板。征集优秀新工科毕业设计项目19个,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多学科交叉团队,促进交叉协同创新。推进研究生教学体系和教学组织模式改革,组织研究生学科核心课程遴选,形成各学科核心课程目录,持续推进交叉选课和微学历教育。实施“天智计划”,改革资源投入模式,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切入点,打造天大特色学科交叉组织模式,强化学科交叉平台在新工科人才培养、科研攻关、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推进跨学院联聘机制,鼓励新工科平台交叉融合,在求是学部建立教学工作量拆分机制。聚焦“四个面向”,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新建校企联合研发机构21个。大力推进天津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深入探索人才培养、队伍建设、产教融合、评价机制等改革。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出台《天津大学教职工荣誉奖励办法》,建立教职工荣誉奖励体系,研究制定《天津大学教职工续聘实施细则》,修订政治思想、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财会审计等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系列人员职称评审及合同制转事业编办法。出台《天津大学北洋教师职业发展体系人才计划岗位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高层次人才合同管理。梳理符合新的评价改革精神的院级单位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制定《天津大学绩效津贴管理方案》,完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天津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事业编制人员转岗办法》,核定各院级单位教师岗位任务,稳步推进教师流转退出机制建设。
4.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助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坚持“四个面向”,开展跨学科联合攻关。根据国家战略要求,积极动态调整优化学科布局,突出“四个面向”的科研评价导向,《天津大学绩效津贴管理方案》学院业绩评价体系中,科学研究权重约占25%。起草《关于鼓励建设集中攻关平台的意见(初稿)》,组建跨学科集中攻关联合体,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的科研。研究制定重大项目精细化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项目校内监理专家团队,持续跟进重大项目过程管理,全力保障项目执行效果。
二是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努力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围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高质量管理”,建立专利导航布局工作机制,开展系列培训和试点导航布局,确定专利转化流程优化方案,着力提升有效专利转化率。2021年,签署技术转让/许可合同91项,合同金额超过2500万元。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与三地科研院所、产业部门开展合作。发挥滨海校区的区位优势、空间资源和纽带作用,对接滨海新区海工装备、海水淡化、生物医药和航空航天四个产业创新人才联盟。与总部位于北京的大院大所和央企建立合作,继续推动对接雄安新区工程领军人才培养。
三是规范校地合作项目管理,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明确校地合作的定位、目标、任务,对校地合作协议进行逐一梳理,一院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区域合作创新院优化重组报告》。进一步推动校地合作分级审批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天津大学校地合作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对校地合作协议的内容、订立、履行和监督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区域合作创新研究院考核办法,加强合作协议的落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
5.推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党委常委会议题确定机制。会上,由党委常委或分管校领导汇报议题内容,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加强对党委决议的细化落实和跟踪督办,建立校长办公会落实党委决议工作机制,校长办公会定期研究重要决策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加强督办,抓好决策事项落实落地。
二是校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创造性地贯彻执行集体决策。进一步强化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建立跨分管领域专项工作的协调机制,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围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育人过程中全链条的培养模式进行研讨,提出有关决策建议。
6.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政治功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院级单位议事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组织院级党组织修改完善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院级单位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
二是强化校党委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将院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纳入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院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是强化校党委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督。制定实施《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列席院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实施办法》,校领导和组织部门结合实际,随机列席院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加强对议事和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督。
7.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职能部门服务能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部分机关部门设置和职能调整。对部分机关部门及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完成《机关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汇编(初稿)》《机关部门职能及处级岗位职责汇编》,制定机关聘任工作方案、机构及职能调整工作方案,调整或新建发展规划处、教育质量管理处、党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完成机关部门处级岗位的重新聘任。进一步发挥综合服务大厅功能作用。试运行“学生业务综合窗口”,以学生业务为切入点,打破部门业务壁垒。建立85356699服务热线,实现业务咨询“一号搞定”。加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流程梳理,开展机关常见服务事项系列培训和答疑。逐步推动服务事项上网上线。依托公共支撑与服务平台,推动“一网通办”,以“师生关注、流程优化、服务预期好”为原则,全面梳理学校服务事项,形成《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首批完成服务事项梳理40多项,实现在线办理27项。提升学校数据共享水平。加大数据中心核心数据库建设力度,探索面向各部门的多租户云数据库服务模式,增强数据库承载能力。加强数据治理与共享平台建设,以教师业绩成果平台为抓手先行先试,推进数据分析软件应用平台建设。建设决策数据驾驶舱,初步完成综合校情、教学、科研、人事等4个主题数据看板。强化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推进机关业务工作常态化交流机制,举办“机关党员大讲堂——我为师生办实事”系列专题工作案例交流展示活动和“机关青椒沙龙——部门业务宣讲”系列活动。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年度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2021年专题组织生活会突出“我为师生办实事”。
二是严格经费、资产、区域研究院及其平台公司管理。精密细致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出台《天津大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修订《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津大学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提升财务治理能力。梳理和规范核算业务,严格落实精打细算过紧日子要求。形成学生活动费、本科生业务费、行政办公费定额标准,并列入2022年预算整体规划,提升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的顶层设计,推进《天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对合同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强“跑冒滴漏”控制。推进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信息系统测试和2020年度合同台账归档。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修订《天津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重点突出大型仪器采购论证前置和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发挥优质仪器设备资源对教学科研的支撑作用。建立大型仪器共享保障体系,以地科院、理学院为试点,初步完成天津大学大型仪器智慧共享系统建设,利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促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加强对具有企业法人性质研究院的管理。全面摸清各区域合作创新研究院底数,确认创新院为25家,确定具有企业法人性质的研究院平台公司范围,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修订《天津大学区域合作创新研究院管理规定》,制定创新院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健全校属企业管理机制,压实各级管理责任,完善企业新办及退出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独立核算单位和具有事业单位法人性质研究院的财务管理。举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性质的各研究院预决算编制及资产并表专题培训,符合预决算并表的各研究院需将其财务数据纳入学校部门预决算管理,符合资产并表的按要求进行资产并表,加强对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各研究院须定期报备提供财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三是健全回应师生关切机制,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推动领导干部践行一线规则。出台《天津大学一线规则实施办法》,明确校院两级领导干部践行一线规则,深入师生、密切联系师生的具体要求,促进及时深入了解、推动解决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畅通校内师生意见反馈渠道。加强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强化对新媒体运营人员的培训,依托校内新媒体联盟提升校园新媒体平台运营能力。设立院级新媒体信息联络员,畅通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全面发挥各项机制作用,深入了解师生诉求和动态。以校领导青年教师午餐会、女教授协会等品牌活动为抓手,发挥校院工会组织“娘家人”“第一知情人”职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深入了解广大教职工的诉求和动态。优化教代会提案流程,建设常态化提案工作机制,强化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的监督作用。定期组织校领导与教师代表座谈,就教师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努力解决教师关心的问题。完善“学生社区下午茶”制度,邀请机关部处长走进学生社区与学生面对面。完善学生会(研究生会)作为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的作用机制,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第33届学生代表大会、第38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举办院级学生会座谈会和学生骨干培训,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建议,解决学生的现实困难。
第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掌握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方面
8.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党委常委会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体系,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等长效工作机制,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要求纳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建立每年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定期谈话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细化院级党组织需要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的意识形态领域重要事项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校级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干部日常考察、试用期满考核中,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持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机制和督查检查机制。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分类型分层次加强队伍培训和交流。
9.强化阵地意识,筑牢意识形态阵地防线
一是强化阵地育人功能。加强对师生的正面引导,聚焦“学生、学者、学术、学科、学院、学校”开展生动鲜活的宣传报道。强化学院、学生社区、图书馆、食堂等各类场所空间的阵地育人功能,全方位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宣传。持续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加强院系文明校园创建。
二是加强各类阵地建设管理。全面梳理阵地管理有关制度及工作流程,编写工作指导手册,推动部分工作流程网上办理。加强课堂教材阵地管理,健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形成了教材“规划-立项-评优”建设体系和“课程团队-院系-学校”的三级管理体系。加强学术阵地管理,调整期刊中心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学术期刊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开设《网络文化素养与网络文化》课程,举办网络文化安全周系列活动、天津大学网络文化节、校园博主论坛等活动。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成立党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加快教育融媒体中心建设,建成教育融媒体工作室。
10.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一是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党委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院级党组织定期分析研判及结果运用机制,健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办法,强化风险防范和处置的联动机制。
二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应急处突统筹配合和培训演练,坚持双校区24小时安全稳定值班制度,将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纳入支部书记日常培训课程,面向全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专题培训。提升校园治理能力,畅通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渠道,发挥党团组织作用,积极回应师生关切。
第四,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会议,研判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各院级党组织、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安排。坚持一届党委任期内对院级党组织校内巡视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学院延伸。推动党员校领导切实将管党治党融入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向学校党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机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必谈内容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推动院级党组织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学校纪委工作汇报机制。党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学校纪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丰富警示教育载体形式。坚持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廉洁提示提醒。加强载体建设,汇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天大清风》,面向师生进行警示教育。升级改版天津大学纪委网站,增设“警示曝光”“基层风采”栏目和“纪法课堂”视频内容,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深化以案促改。结合已办结问题线索,向四个院级党组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提出纪律检查建议9条;下发工作提示函1份,提出建议2条。结合第九轮校内巡视发现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提出纪律检查建议4条。
三是深入细致抓实校内巡视工作。提升校内巡视规范性、系统性。第九轮巡视工作中,针对三个被巡视单位的职能特点,分类制定巡视观测点,明确监督重点,持续推进优化。制定《关于提高巡视报告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升巡视发现问题、定性问题的准确性,以及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修订《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明确巡视全过程各责任主体工作责任,调整更新监督重点,健全完善工作程序,持续提升巡视规范性、系统性。健全校内巡视整改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与内容,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协同联动整改,2021年底对7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制定《天津大学党委第二轮巡视“回头看”检查工作方案》,强化中央巡视整改与校内巡视整改有机贯通、一体推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完善校内巡视发现共性问题协同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巡视发现共性问题的协同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推动解决巡视发现共性问题,强化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协同整改,促进标本兼治。修订《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推动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
12.深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定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行梳理并形成监督台账,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将中央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制定监督专门方案、建立整改监督台账,督促学校党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充实学校纪委工作力量,增设纪委副书记一名。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按要求向天津市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提醒,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假期对校内公务用车和校内接待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抽查,对招标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高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制定《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处理工作办法(试行)》《天津大学关于建立院级纪检干部工作研讨协作机制的方案(试行)》《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2021年全校纪检干部培训会,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13.健全内控机制,防范非主业领域廉洁风险
一是健全非主业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用印审核机制。修订《天津大学印章管理办法》,对印章刻制审批程序、印章的使用程序等进行修订,新增CA证书及电子签章制作、使用及保管要求等,进一步完善用印审核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对区域发展研究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四领域”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出台《天津大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将审计整改纳入院级单位议事规则。完善非全日制教育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天津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建立非学历教育合作审查机制。组织7家办学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对过往入库12家合作方进行集中清理。完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修订《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采购业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规范》,完善招标采购流程,统一操作规程。修订《天津大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天津大学大宗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结合招标采购廉洁防控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非招标采购项目规范性自查工作机制。建立后保部非招标采购项目每半年规范性自查工作机制,修订《后勤保障部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对2021年非招标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加强校办企业及其负责人廉洁风险考核管理。制定健全校属企业内控机制及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通过建立资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等方式,健全对所属企业的监督考核、评价激励和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对所属企业考核全覆盖,推动所属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系统化。完成向校属企业派出董事监事人选的遴选工作,共计19人作为派出后备人选。对派出董事、监事及企业高管进行培训管理,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二是健全区域合作创新研究院内控机制。摸清底数建台账。深入了解25家创新院具体情况,全面排查运营、实际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逐一分析形成整改工作台账。完善创新院管理体制机制。梳理创新院设立程序、管理架构、管理责任,修订形成《天津大学区域合作创新研究院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天津大学与地方共建区域合作创新研究院建设指导手册,为创新院提供标准化指导文件和各类制度体系模板,加强创新院规范管理。健全创新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创新院“七个关口”廉政风险点清单建设,按层级梳理各环节工作事项、业务流程,建立风险点台账清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有关尽职调查的工作方案。建立创新院分类评价体系。制定创新院考核办法、创新院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创新院负责人及其管理团队奖励办法,推动创新院评价工作的制度化和系统化。
三是持续抓好校属企业清理规范,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完善校属企业管理机制。修订经资委章程及《天津大学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与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天津大学所属企业领导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校属企业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修订资产经营公司章程,印发《天津大学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健全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资产公司队伍建设。制定资产公司机构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资产公司管理部门构成,招聘企业管理、纪检审计、法务风控等方面的亟需人员,提升企业监管专业化水平。健全资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聚焦建立资产公司内控体系,建立所属企业问题自查工作机制,对所属企业开展调研、检查,推动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备、报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投资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所属企业财务监管,持续推进所属企业目标管理与考核建设。加强纪检审计监督,完善内控体系。修订《资产公司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在资产公司设立监审部,制定《建立健全所属企业定期监督审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审计办法》《所属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天津大学所属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收益状况信息库”,加强数据分析,提升监督效果。
14.深入纠治“四风”问题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校级会议统筹力度。推进会议预报、审核、统筹机制建设,明确精简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长、控制会议规模,讲求会议实效、倡导节俭办会、加强会议预报等具体要求。加大双校区视频会场建设和使用力度。新建6个视频会议室,加强双校区工作联动,进一步为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提高运转效率。
坚决整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新调整新校区校领导办公区空间布局。改造卫津路校区学四餐厅,有效提高空间利用率。
及时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学校办公网上线运行师生意见建议处理平台,整合校内外不同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建立反映事项的“受理、即办、交办、办理(回复)、督办、回访”全流程工作机制。建立师生关注问题信息月报制度,每月编写《师生反映情况月报》,通报师生反映的主要事项和办理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对师生反映的维修事宜及时进行维修。
第五,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5.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整体功能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健全理论学习计划制度,统筹制定学习内容清单,从制度层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在领导班子中及时学习贯彻,努力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七种能力”,增强“八种本领”。
二是全面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增强大局意识和开拓精神,明确“双肩挑”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时间必须处理学校管理工作,把心思和主要精力放在办学治校上。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日程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层正职范围内公开日程信息,主动接受干部监督。调整校领导分工,明确校领导承担分管部门的改革与创新工作,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选送班子成员参加上级调训,进一步提升办学治校的素质能力。
三是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加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建立每周党政联席会前后,党委书记、校长沟通机制;遇到重大事项、重要内容,党委书记、校长及时沟通。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查研究,集中整改期间,校领导就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深入基层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
16.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对各岗位、各年龄段干部培养选拔的系统谋划。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避免从少数单位选人,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结合学校机关处级干部重新聘任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面向各院级党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通过明晰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为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奠定基础,交流和提拔了一批优秀一线干部教师到机关部门处级岗位任职。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接受锻炼,遴选17名优秀干部教师参加校内实岗锻炼,促进机关与学院之间、党务与行政之间的队伍交流,将“墩苗”培养真正“墩住”“墩实”。
二是坚持“选引育管”并重,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合同管理与考核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完善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体系,强化岗位合同管理。规范北洋教师职业发展体系人才计划相关岗位的评价与考核,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推动形成可升可降、可进可出的动态岗位调整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作用发挥。健全聘任制院长(主任)管理制度。制定《天津大学聘任制院长(主任)管理实施办法》,针对聘任制院长(主任)的选聘、任职、兼职管理、出国(境)管理、日常监督、解聘与辞职等各环节制定严格有效的管理举措,形成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建立校领导联系聘任制院长(主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高端人才的服务管理。
三是加强对人才引进和干部提任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程序。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纪实工作,建好用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专卷,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各环节可追溯、可倒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归档工作,将2017年8月以来提任的处级干部的任前档案审核材料归入纪实专卷。
17.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机制,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年底向学校党委汇报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校领导将分管单位的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压实院级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制定实施《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定期排查、定期联系、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学校党委、院级党组织、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的协同管理。组织开展《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指导院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自评总结、明确党员教育培训责任,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求落实。规范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定实施《天津大学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工作规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细化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组织推荐基层党组织优秀工作案例,总结凝练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举办第11期“三强工程”教工党支部书记研讨班,对新任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开展培训,着力强化党性锻炼和党务能力培养。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化基层党组织岗位建功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作贡献 建功十四五”主题活动,推动院级党组织设定目标、明确责任,党支部设岗定责、推动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岗位建功,形成亮身份、践承诺、争先进、比贡献的氛围,促进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第六,落实整改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学校党委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系统观念、全局思维,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绷紧整改链条,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一体整改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本次巡视所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明确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校领导牵头推进所负责整改任务的落实。建立巡视整改督促机制。集中整改期间,每周汇总一次最新工作进展,每两周常委会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推动。
二是紧盯整改不力问题一体推进整改落实。针对上次中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学校党委加强总体设计,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清仓见底。积极开展校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推动完成注销、剥离、划转、清算等体制改革任务。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融入法学、教育学专业课程建设,为全校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增设10余门思政类校级任选课,加大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日常课堂的督导力度,组织校级督导和领导干部听课,严把课堂质量关。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制定《天津大学校级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加强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发言提纲审核把关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规范党组织政治生活。建立组织生活线上预报系统,加强对院级党组织会议、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督导;制定《天津大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实务指南》,开展学生党支部活动互比互查;发挥优秀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视频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提升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持续把好教师“入校关”。健全教师聘任入校清单逐项审查机制和师德承诺机制,形成《天津大学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考核审查清单》,加强对拟聘人员的审核。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及维修项目招标流程。严格按照《天津大学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时收缴房租,对未按合同缴纳房租的商户,及时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进一步规范维修项目招标流程,修订《天津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完善修缮工程类项目评标办法。
三是学校纪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制定《天津大学纪委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通过参加列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审核把关、强化督促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制定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问题线索核查。
三、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中央的精神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学校党委将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机制不停、班子不散、力度不减、责任不变”的原则,切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学校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专题读书班、主题党日团日等学深悟透精髓要义,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不断强化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紧盯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见底清零。巡视整改工作没有“休止符”,没有“完成时”,学校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继续担负好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学校党委将坚持定期研究调度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锲而不舍、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完成不收兵,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深入抓好整改的同时,学校党委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推动标本兼治。加强建章立制,把整改问题与健全制度相结合,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固化成为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狠抓制度落实,对于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在推动制度落地见效上下更大的功夫。做好经验总结,及时梳理总结整改中经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四是持续加强统筹推进,不断推动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学校党委将抓住巡视整改这一重要契机,将整改与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2-27405374;邮政信箱: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党委,邮编300350;电子信箱:tjulb@tju.edu.cn。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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