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锐动源”
2022年度NSFC申请已经拉开了序幕,申请书提交在即。虽然2022年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但提交前还需要形式审查。本文总结了一份可以有效避开NSFC初筛的形式自查明细表。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自查明细表 | |||
总体情况 | |||
科研诚信 | 1 | (一)关于个人信息1.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主要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5.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严禁伪造信息。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 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7.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 □ |
2 | (二)关于研究内容1.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研究应按照国家、部门(行业)和单位等要求通过伦理审查;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4.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5.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 □ | |
3 | (三)其他有关要求1.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具体部署,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申请材料审核把关,杜绝不实夸大、弄虚作假等行为。2.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主要参与者,确保主要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3.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按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在项目申请和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承诺。4.严禁从事任何可能影响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 □ | |
项目指南和申请须知 | 4 | 已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清楚NSFC相关政策。 | □ |
5 |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 | |
6 | (1)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2)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随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报送。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单位名称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版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 □ | |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 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报项目预算。 | |||
7 | 研究内容符合申报学科的资助范围。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关于学科资助、优先资助和不予资助的内容适用于NSFC各类项目,无论申报何类项目,均应遵从。各学部尤其是生命和医学部各学科在指南中明确了不予受理内容(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九大学部申请注意事项)请务必阅读。最易出错,填错不予受理!!! | □ | |
8 | 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 版本申请书(有水印NSFC-2022,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可通过申请书版本号核对)。 | □ | |
9 | 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2*年12月31日。 | □ | |
10 | 签字和盖章页正反打印1页(方便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纸质文件及附件均使用A4纸双面复(打)印,并一起装订。 | □ | |
11 | 附件材料扫描文件注意清晰度,证明信、推荐信、同意函等附件签字或盖章后扫描。 | □ | |
12 |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除关注通用要求外,还需关注不同学部特殊要求,尤其是生命学部(如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医学部(如伦理委员会证明)和管理学部(如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社科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参阅《指南》相应部分。 | □ | |
申报人资格 | 13 |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部分)。 | □ |
14 |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 □ | |
15 | 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男性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 | |
16 | 申报优秀青年基金年龄:男性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 | □ | |
17 | 申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年龄: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 | |
18 |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 □ | |
19 | 在站博士后只能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但在聘(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通过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 | |
20 | 社科基金人员申请管理学部项目要求:1.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尚未获得结项证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结题的负责人,应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同一年度,已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 | |
限项自查 | 21 |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3.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项。4.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5.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 □ |
22 |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2020年度和2021 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2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 □ | |
23 |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 |
24 |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 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 □ | |
25 |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3)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 □ | |
26 | 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但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不计入。(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项。(4)正在承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6)退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参与者,2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 □ | |
27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在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 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 □ | |
28 |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1)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 □ | |
29 |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2.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同层次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 次,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 □ | |
30 |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 1 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 □ | |
31 | 1.除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外,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但对于未进入现场考察环节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未进入预算评审环节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未进入预算评审或现场考察环节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 □ | |
申请书封面(题目、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 | |||
32 |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未要求选择的应当留空。 | □ | |
项目基本信息(简表) | |||
申请人信息 | 33 | 准确完整填写申请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真实准确(请使用唯一身份识别号申请项目。有二代身份证的,请务必使用二代身份证号,如以往使用其他身份识别号申请的,请务必在ISIS系统相应位置说明,否则NSFC可能会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信息多是自动带入的,请完善个人信息(学历、职称、主要研究领域等),准确选择所在二级单位,注意使用规范统一名称。 | □ |
34 | 职称:注意职称前后是否一致:申请人、参与人(青年项目没有参与人)的职称,都要核对。注意:申请人的职称,有三个位置需要关注:职称前后要一致。注意:参与人的职称,也有三个位置需要关注:职称前后要一致!青年项目无参与人,无此烦恼!硕士生、博士生,不需要个人简历,填写无误就可以了:硕士生或博士生的职称就是硕士生或博士生。 | □ | |
35 | “电话”填写常用电话;邮箱为固定可靠常用邮箱,强烈建议使用学校“电子邮箱”并检查邮箱地址无误,避免使用yahoo邮箱。 | □ | |
36 | “院系所”信息,请从下拉菜单选择,勿自行填写,生成的“工作单位”格式应为“依托单位名称/二级单位名称”。否则二级单位管理员将无法看到您的申请书。 | □ | |
37 |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特殊说明的除外)。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2)主要参与人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单位。(3)联合基金有的对合作单位有特殊要求(如需联合当地科研人员一同申请),详见指南。 | □ | |
合作单位 | 38 | 项目中英文名称应保持一致,做到语言表达准确、简洁、无歧义。 | □ |
项目基本信息 | 39 | 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 位数字)。(2)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项目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 □ |
40 |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未要求选择的应当留空。 | □ | |
41 | 检查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为“学士”或其他(非本科毕业),不是“硕士生”。 | □ | |
科学问题属性 | 42 |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 □ |
项目组主要参与者 | |||
基本信息 | 43 |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 □ |
44 | 2022年,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 PDF 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 □ | |
45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 □ | |
46 |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1)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2)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 □ | |
资金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 | |||
预算科目及预算说明书 | 47 | 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结合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核定。项目申请人应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包干制”项目,不需要编制预算。 | □ |
48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填写申请科学基金予以资助的直接费用金额、各科目预算情况以及其他来源资金情况。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等如实编列。《预算说明书》,填写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等进行的必要说明。其中,对单价≥50 万元的设备详细说明,对单价<50 万元的设备费用分类说明。 | □ | |
49 | 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预算制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总额不应超过批准的直接费用预算总额,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经预算评审的项目应按照评审意见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除设备费预算调剂需报依托单位审批外,劳务费和业务费预算调剂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 □ | |
50 | 预算说明书,别用老版本,甚至有人还在错用,预算要自己多计算几次,别计算错误,一旦被评委发现,就是:经费预算不合理。 | □ | |
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 51 |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 20××年12月31日。 | □ |
52 | 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2021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60万,申请人参考相关学部的资助强度说明适当增减。 | □ | |
53 | 青年基金资助期限为3年。 | □ | |
54 |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相关联合基金的要求和联合基金项目电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相应的联合基金名称。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个。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资助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资助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 | □ | |
55 | 2022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资助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每项资助经费为200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 | □ | |
56 | 重点项目:5年,2021年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 | □ | |
正文部分 | |||
提纲 | 57 | 使用2022年版本申请书提纲,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 □ |
逻辑关系 | 58 | “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为申请书重点阐述内容,应注意它们之间及与“拟采取的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和申请书题目之间的呼应和逻辑关系。 | □ |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简历 | 59 | 1.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简历模板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的列举方式调整为:①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②10项以内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人员简历中教育经历、科研经历、项目情况、代表性成果等应按时间倒序排列。 | □ |
工作基础 | 60 | (1)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重复申请的行为。(2)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 □ |
其他 | 61 | (1)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收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2)无在研项目的,在该栏目填“无”。(3)有项目的,所填项目均是没有结题的项目,并已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4)申请人没有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在该栏目填“无”。(5)已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已按要求填写相关项目完成情况介绍。 | □ |
附件 | |||
导师同意函 | 62 |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不含港澳地区依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 □ |
非全职 | 63 | 1.从事基础研究的境内科学技术人员,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2.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和个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并与依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书面合同无须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 □ |
伦理证明 | 64 |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 □ |
援疆、援藏 | 65 |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在指定区域范围内(详见本《指南》正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 □ |
申请承诺书 | 66 | 依托单位应当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2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 □ |
备注 :请申请人对照申请书逐项核对,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修改,确认无误后在“□”处打“√”,无关内容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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