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
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提高科学项目质量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职责管理、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软科学项目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专业化为目标,运用决策理论、系统方法和现代技术,研究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突出战略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实地调查、实证案例和统计分析,为决策部门战略规划、政策选择、体制改革、资源配置、技术预测、论证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对策建议和咨询服务的科学研究项目。软科学项目是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助资金纳入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预算。
项目组织方面,《办法》明确,软科学项目采取公开竞争和定向委托两类方式组织实施。
公开竞争方式,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自治区科技创新决策需求,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通过评审择优方式立项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定向委托方式,则为完成涉及全区科技创新全局的发展规划、重大科技政策、产业技术预测以及重大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并定向委托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项目支持资金额度根据具体任务需求确定。
申报条件方面,公开竞争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自治区内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参与软科学项目管理的机构不得牵头申报。定向委托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国内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团队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已取得较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符合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需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并由归口管理单位审查后统一进行网上推荐。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研究审定、公示等程序并无异议的,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下达立项文件,并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定向委托项目申报,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定向委托项目研究需求,在与相关单位对接和调研的基础上,经过通知申报、专家论证、研究审定后,由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下达项目立项文件,并与项目意向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实施管理方面,《办法》明确,软科学项目自任务书签订之日起,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应当于研究期满前60日内向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经费管理方面,《办法》明确,项目采取定额资助方式。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范围限于业务费、劳务费、间接经费。间接经费包括绩效支出以及其他符合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合理支出,其中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与人员实际工作量和贡献度进行合理分配,间接费用不得超过专项经费的40%。(宁夏日报记者 马越 见习记者 何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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