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研项目需求的通知(上海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科研水平,切实发挥科研工作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科〔2020〕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科研项目需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范围,提出科研项目需求。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附件1),并根据附件2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后一并提交。

二、征集时间

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保持动态调整更新。

今年6月30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汇总科研项目需求库收集的科研项目需求,作为2023年度局科研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参考。6月30日截止日后收到的项目需求,纳入后续年份参考。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一网通办”(www.shanghai.gov.cn),搜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公开征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依职权类事项:科研需求征集)”,填写需求征集表和需求实施方案并提交。

联系人:

上海市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姜玲李嘉豪

电 话:

61212618-1502、1073

(工作日9:00-17:00)

附件:

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需求实施方案(提纲)

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科〔2020〕10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7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4年4月6日 上午8:08
下一篇 2024年4月6日 上午8:1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