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科研水平,切实发挥科研工作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科〔2020〕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科研项目需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范围,提出科研项目需求。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附件1),并根据附件2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后一并提交。
二、征集时间
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保持动态调整更新。
今年6月30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汇总科研项目需求库收集的科研项目需求,作为2023年度局科研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参考。6月30日截止日后收到的项目需求,纳入后续年份参考。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一网通办”(www.shanghai.gov.cn),搜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公开征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依职权类事项:科研需求征集)”,填写需求征集表和需求实施方案并提交。
联系人:
上海市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姜玲李嘉豪
电 话:
61212618-1502、1073
(工作日9:00-17:00)
附件:
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需求实施方案(提纲)
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科〔2020〕10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7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