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建立党内激励、帮扶、关怀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党内激励、帮扶、关怀工作,加强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激励、帮扶、关怀工作,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激励、帮扶与关怀相结合,将表彰先进、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立足实际、更有效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荣誉感。
第二章 对党员的激励
第三条 建立责任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公司领导班子抓党建和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日”、“党员示范岗”、“主题党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每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分类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培养广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第五条 建立物质激励机制。对在党建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或所做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性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采取设立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或补贴党建活动经费等办法,予以物质奖励。
第三章 对党员的关怀
第六条 开展谈心。每年党支部应根据实际确定谈心对象,根据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做到“三个先谈”。即有困难的党员先谈,党员意识淡薄的党员先谈,有怨气的党员先谈。采取集体谈心和一对一面谈等方式,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工作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积极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增强党性,树立自信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
第七条 建立走访慰问制度。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第八条 建立生活关怀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第九条 建立政治关怀机制。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四章 对党员的帮扶
第十条 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各党支部建立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
第十一条 实行结对帮扶。原则上一名困难党员由一名有能力的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扶人员包括班子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党员。
第十二条 采取党费划拨和党员捐助等办式进行帮扶,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困难党员重病重灾救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学费用资助等。
第十四条 帮扶资金的申请、审核。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通过,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资金帮扶。
第十五条 帮扶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金、重病重灾救助金的拨付和发放,每年在春节、“七一”前后发放;若遇到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时,可及时启动救助活动。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 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情况,纳入每年度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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