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长安镇政府购买党建组织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受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长安镇政府购买党建组织员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3-201812-130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政府购买党建组织员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36,2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

A包

长安镇政府购买党建组织员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有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发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21日 至 2018年12月2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伟权 联系电话:0769-850725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永全 联系电话:85533913-807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3楼
联系人:麦淑君 联系电话:0769-82926000
传真:0769-82926555 邮编:823850
(三)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志锋 联系电话:0769-85533913
传真:0769-85533913 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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