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课题组

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关键是“人”的要素,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大力提升税务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首要目标,是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将机关党建工作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同时部署、步步深入,重点解决“谁来推进,如何推进”的问题。

新形势下,税务机关作为承担重要经济职责的国家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税收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党建工作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探索“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若干措施。在实践中,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在党建与业务融合中仍然存在一些难点,需要发扬创新精神,不断改进。

树牢“人为本”的核心思维,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关键是“人”的要素,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理念渗透到税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大力提升税务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兼顾服务的便利与执法的公平。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初心,一方面应在执法、服务、监管等过程中,自始至终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缴费人的切身利益,以满足纳税的便利性、充分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的主动遵从和防范风险、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价值创造为目的,通过优化税收管理程序、方式,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维护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应提升税收法治现代化的立法和执法质量,在倡导“柔性执法”“宽严相济”的同时着力维护税收执法的正义,重视案例引导效应,回应人民对税法公平正义的关切,切实保护纳税人权利,解决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问题,促进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行为,维护纳税关系平衡、平等。增强“同部署”的行动自觉,推动党建与新一轮征管改革横向联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首要目标,是要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将机关党建工作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同时部署、步步深入,重点解决“谁来推进,如何推进”的问题。

以“一把手”为抓手,推动责任制落实。明确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是推动新一轮征管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充分调动他们作为“领头雁”推进业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积极性,督促他们作为“摆渡人”推进税收共治、横向联通的工作进度。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党委书记的监督,重点监督抓党建的担当、能力和作风,落实税务党建工作的质量,落实新一轮征管改革、锻造坚强有力的税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在对各级党委的巡视、巡查、考察中,以落实“一岗双责”为关键点,考察构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分工负责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网络,以及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能力,督促各级党委书记明责、履责、尽责。

关注重点难点,党建融入业务指导。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推动党建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指导业务,又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关注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痛点,瞄着征管改革的核心问题,攻坚克难,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准确把握党的建设与征管改革业务的关联,找准党建创新的支撑点、着力点、拓展点,提高针对性与有效性,从征管改革的基本制度、税收执法的日常规范抓起,对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党委应形成通报纠正制度,及时亮黄牌、掏红牌。

推进党组织共建,横向连通税收共治。在总局、省局和基层局三个层面横向推进部门之间的党组织共建活动。在总局层面,通过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高层党委互通,大力推进会计核算、金融支付、发票电子化等的制度设计和衔接,为征管改革打下制度基础。在省局层面,通过与人民银行、公安、纪检部门的党委、党支部联动,持续深化“税银互动”、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涉税司法解释,明晰司法裁判标准;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与各省市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联动、引导,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积极性。在市县局层面,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和党支部“结对联系”作用,挖掘优质、有用、管用的党建融合项目,推出有深度、有品位、有效益的党建融合活动,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推进重点工作与地方政府的横向交流和协作。

树立“同考核”的评价导向,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向联动评价转变。坚持党建与业务相统一,丰富拓展考评内容。跟踪各级党组织围绕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目标开展工作的实际效果,并据此评定党建工作绩效;对党委的评议应静态与动态相统一,通过分级分类梯次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把“党业融合”成效作为衡量党建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

推动绩效管理数字化,为提升党建工作提供支撑。新一轮征管改革提出“在实现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行为全过程记录和数字化智能归集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对税务执法等实施自动化考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可探索在数字人事系统中为党员干部设置“牵头工作”“专项小组”等本岗位工作以外的提升型工作,赋予额外分值供党员干部选择参与;同时,对不同岗位的绩效管理分岗位类别进行考核,避免因岗位差异造成“干得越多、扣分越多”的不公平现象;在绩效管理中将各级党委依法行政和党员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建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构建“信息化”思维方式,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向高效便捷发展。数字经济时代已悄然来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益深入,为此,加强信息化战略性思考、前瞻性谋划至关重要。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党建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党建信息化管理制度,设计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创新应用党建云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解决部分单位党建工作辐射能力弱、党员信息化管理程度低、党建效能低等问题,实现党建工作随身行,提高党建工作的便捷化和高效化。比如,通过视频连接和共享,实现跨区域的党组织合作、互学;通过区块链平台,提升扶贫帮困和党员捐赠活动的透明性;运用核心“算法”提炼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中的偏好和业务技能的特长;利用信息系统,建立开放协同的组织动员体系,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组织动员方式;利用网络短视频等方式,建立时代化大众化、有温度接地气的话语体系,以“大白话”讲好“大道理”,提高理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

(组长:梁振业;成员:祝红王烨肖鸿雁于茜于乐孙静仪;执笔人:肖鸿雁孙静仪)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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