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合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
2、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支部每一名党员都要主动汇报思想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监督。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每年年终年度考核和组织生活会并进行。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开展党性分析。
4、述职评议考核和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会议(或书面)述职。汇报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开展支部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间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接受上级党组织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工作,接受党员监督。
5、联系服务群众(科技工作者)制度。围绕工作任务和职责定位结合实际创建品牌化服务载体,推动党支部和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不断扩大党支部的影响力、号召力。
6、谈话提醒制度(每年>1次)。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对党员在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
7、主题党日制度(每月1次)。每月相对固定1天(可选择在每月7日、17日、27日)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8、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分析党风状况,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工作总结,检查党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对包括领导千部在内的每位党员进行监督。
9、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制度。每年要进行1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10、党支部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台账,规范党员档案材料管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台账:使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党的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本》,认真记录每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每次会议或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内容等情况,真实反映党员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全年党支部活动不少于12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
党员信息合账: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等方面资料;发展党员有关资料,预备党员转正后,对相关资料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资料。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账:记录党支部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方面有关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活动效果等。
党费收缴合账:用好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党费登记簿)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要素填写齐全,记录每个月、支部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时间、金额情况等。
党支部综合资料台账: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党支部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重要资料;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各种材料和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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