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程序,履行有监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合同。
3、合同管理基本原则:
3.1合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订立违法合同。
3.2合同管理以预防合同纠纷、防范经营风险为主,解决合同纠纷、分解经营风险为辅。
3.3合同的各个环节要进行全面管理、不得遗漏。
3.4合同的相关部门要进行评审会签。
4、合同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办理合同事宜的部门包括项目部(或承办部门)、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销售部,会签合同事宜的人员包括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或承办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分管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
5、职责
5.1执行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开展工作,执行副总经理职权外的工作,须及时向总经理、董事长汇报,然后才能办理。
5.2 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规定的所有合同的审核、签订,董事长负责最终审批。
5.3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审拟签合同、传递、盖章、发放、档案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5.4项目部(或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5.5综合部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各类合同,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6、合同的签订
6.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6.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6.3合同的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签订合同双方名称、合同标的(承包范围或双方约定的具体内容)、开工日期、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每份合同都必须根据《合同法》作出适当的、有利于本方的违约条款,但应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6.4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但应尽量争取本地仲裁。
6.5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6.5.1合同洽谈前,公司项目部(或承办部门)必须按本制度6.1条的规定对合作方(或承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6.5.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结算、付款方式、违约处理、各类保证金等项目,各部门相关人员应重点进行评审。
6.5.3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发放到相关部门外,其余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办公室备案、存档。
7、合同的履行
7.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7.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将原件交合同管理人妥善保管,必要时向主管副总经理和执行副总经理汇报。
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综合部、主管副总经理和执行副总经理,公司综合部应立即向相关法律事务部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事务部的咨询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7.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7.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7.3.3丧失商业信誉;
7.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合同的日常管理
综合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综合部同意,综合部负责人应报执行副总经理同意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9、考核与奖惩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发现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程序中故意拖延等情况,对当事人酌情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A、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B、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C、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D、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D.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D.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D.3遗失重要证据;
D.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D.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D.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等书面材料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D.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E.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实行。
11、附相关表单:《合同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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