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文件)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文件)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过程操作符合规范或顾客的要求,并达到持续稳定受控,以确保产品质量。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轮辋生产过程的控制。

3 定义

4 职责

4.1 技术部负责过程控制的策划,并负责提供生产作业指导书及其它所需的足够详细的可理解的文件/资料。

4.2 技术部负责特殊工序的工艺验证。

4.3 生产部负责编制作业指导书,并负责将产品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等必要的技术文件发放至各相关的生产岗位。

4.4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实现过程的管理。

4.5 保全课负责生产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6 生管课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安排。

4.7 品管部负责生产过程的品质检验、监督和控制。

4.8 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殊工序及影响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的操作人员的重点培训,并负责组织对特殊工序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评定工作。

5 程序内容

5.1 技术部应确定并策划直接影响质量的生产过程,确保这些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5.1.1 生产部应使用合适的生产设备,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

5.1.1.1 各相关的生产部门应保持有序、清洁的生产场所。

5.1.1.2 生管课应准备应急计划(如公用事业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失效等情况)以便在突发灾害性事件时合理保障顾客的产品供应。

5.1.1.3 各相关部门应制定有关的文件,确保符合所有适用的政府的安全和环境法规的要求,包括有关搬运、回收、消除或处置危险物品的规定。

5.1.2 生产部应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关的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5.1.3 各相关的生产部门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控制。

5.1.4 特殊工序和特殊特性的确定

5.1.4.1 根据本公司产品的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性等因素,确定浇铸、热处理和喷漆等过程为特殊工序。

5.1.4.2 当顾客要求时,技术部应在特殊特性的确定、文件化和控制方面满足顾客的要求,并提供表明符合这些要求的文件。

5.1.5 需要时,技术部和保全课应对过程和设备进行认可。

5.1.6 品管部和生产部应以最清楚的方式(如文字标准、样件或图示 )规定技艺评定准则。

5.1.7 保全课应对新设备或大修后的设备进行设备能力调查,以确保满足要求。

5.1.8 技术部应在新产品和产品发生更改时进行过程能力调查,使其与顾客的要求相一致。

5.1.9 过程能力如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品管部应对产品进行100%的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5.1.9.1保全课应按《设备管理程序》对生产设备进行适当的维护,以保持过程能力。

5.1.10 铸造课和涂装课应对本部门的铸造、热处理和喷漆等特殊工序的过程参数进行连续的监视和控制,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

5.1.11 人事行政部应规定特殊工序和影响产品、过程特殊特性的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并组织对此类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培训考核。

5.1.12 各相关部门应保存特殊工序的过程、设备和人员鉴定合格的记录。

5.1.13 技术部应提供生产作业指导书所需的足够详细的可理解的资料(包括技术图纸、产品标准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5.1.14 技术部、品管部和生产部共同制定工序控制技术文件,必要时,其内容应包括:

5.1.14.1 工序的名称和编号;

5.1.14.2 零件的名称和编号、零件族;

5.1.14.3 现行工程阶段/日期;

5.1.14.4 所需的工具、量具和其它设备;

5.1.14.5 材料的确认和处理指导书;

5.1.14.6 顾客指定的特殊特性;

5.1.14.7 统计过程控制要求;

5.1.14.8 产品的制造标准;

5.1.14.9 检验作业指导书;

5.1.14.10 反应计划;

5.1.14.11 修订日期和批准;

5.1.14.12 目检辅具;

5.1.14.13 工具更换周期和调整指导书。

5.1.15生产部所属生产部门应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技术文件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的作业指导书,并发放至各相关的生产岗位。

5.2 维持过程控制

5.2.1 技术部和生产部应维持(或保持)经PPAP批准的过程能力或运行状态,并确保控制计划和工艺流程的实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2.1.1 工序控制技术文件/标准处于受控状态;

5.2.1.2 特殊工序有明确的控制参数和控制范围;

5.2.1.3 对生产现场应进行5S控制。

5.2.1.4 作业准备的验证;

5.2.1.5 产品测试技术;

5.2.1.6 对于投入工序使用的原材料和半制品,应按抽样计划实施取样,并按接收准则进行验收。当原材料和半制品没有满足接收准则时,应有相应的反应计划;

5.2.1.7 对生产过程中的特殊工序应实施有效监控;

5.2.1.8 当执行由顾客评审和批准的控制计划时,应确保过程的稳定和达到顾客要求的过程能力.如控制计划中标明的特性不稳定和能力不足时,应初步拟定适当的反应计划,包括控制过程输出和100%检验;

5.2.1.9 为确保过程稳定和达到要求的能力,技术部和品管部应完成一份纠正措施计划,具体指明完成期限和规定责任。必要时,可与顾客一起评审这些计划,并由顾客批准。

5.2.1.10 技术部应开展工序分析活动,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序控制合格率。

5.2.2 异常情况下,应急处理的要求

5.2.2.1 当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生产部应及时通知品管部和技术部找出原因,作出分析,同时应做好标识记录(包括质量记录、质量台帐),及时通知下道工序。

5.2.2.2 当异常情况未根本解决时,生产部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2.3 异常情况的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要求

5.2.3.1 异常情况发生后,品管部应组织开会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5.3 修改过程控制要求

5.3.1 技术部应定期开展技术分析活动,特别对特殊工序应利用SPC进行过程能力分析,判断其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寻找存在缺陷,采取纠正措施,不断提高工序控制能力及控制质量。

5.3.2 当顾客对过程能力的要求高于或低于规定的要求时,技术部应在APQP控制计划的有关栏目内作相应的注释。

5.3.3 对于关键过程参数生产部应进行连续监控,确保过程符合要求。

5.4 作业准备的验证

5.4.1 生产部门在开展作业准备时,均应进行验证(如:作业试运转、更换材料、改变作业、运转周期发生显著差异等情况)。

5.4.2 生产部应向作业准备人员提供工作说明书,可进行末件比较。必要时,可使用统计方法验证。

5.5 过程更改

5.5.1 经顾客批准的生产件任何因素的更改,都应获得顾客生产件批准部门的批准。

5.5.2 技术部应保存过程更改生效日期的记录。

5.6 外观项目

5.6.1 对由顾客指定为“外观项目”的产品,生产部应:

5.6.1.1 在产品评定区内有合适的照明;

5.6.1.2 有适当的检查颜色、光泽度等形象特征的标准样件。

5.6.1.3 提供外观标准样件和评定用设备的维护;

5.6.1.4 对外观检验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6 记录方式

6.1 技术部保存过程控制记录。

6.2 生产部保存过程控制的生产和监控记录。

6.3 品管部保存过程控制的工序参数监控和品质检验记录。

7 相关文件

7.1 设备管理程序

7.2 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7.3 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7.4 生产计划管理程序

7.5 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

7.6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7 纠正/预防及持续改进管理程序

7.8 应急计划管理程序

7.9 产品防护管理程序

7.10 统计技术及数据分析管理程序

7.11 作业指导书(详见《作业指导书清单》)

7.12 生产过程流程图

8 记录表式

8.1 详见《记录表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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