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的概念
预算: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它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生活乃至国家行政管理中被广泛采用。
财政预算: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和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经立法机关审批的反映政府一个财政年度内基本财政收支计划的法律性文件。
财政预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财务反映。
从形式上看,它是按照一定标准将政府财政收支计划分门别类地反映在一个收支对照表中;从内容上看它,它是对政府年度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所做的安排,表明政府在财政年度内计划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其成本,政府又如何为这些成本筹集资金。因此,如同企业会计报告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反映一样,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一个财务反映。
2,财政预算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与一般预算不同的是,财政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方面,政府编制的预算只有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才能成为正式预算(批准之前只能称预算草案),另一方面,批准后的财政预算必须交由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预算执行的过程中,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改变预算规定的收支指标。事实上,在民主政治下,财政预算是公众透过立法机关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一个工具。因此,财政预算可以说是政治民主化,社会法治化在财政领域的一种体现。
3,财政预算是政府科学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工具。
政府要想实现其职能,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科学管理,必须制定一定的发展目标并掌握相应的手段。财政预算就是其中的一种经济手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一定时期内政府的政策目标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作为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的财政预算,其收支的规模与结构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会应这些调整而有所变化,经济与社会发展就会呈现出一种新的格局。在这种不断的刺激—反应循环中,政府可以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更为科学的发展目标,采取更为有效的预算政策手段。因此,财政预算也是管理科学化在财政领域的一种体现。
二,财政预算的特征
1,法定性:这不仅指财政预算的产生过程必须严格通过法定程序,而且指财政预算的收支范围和方向均有相应的法规作为依据。
2,精细性:精是精确,细是具体。这是指财政预算的安排是详细的,有精确说明的,而且有相应的表式。(体现在科学上)
3,完整性:这是指政府收支都应在财政预算中得到反映,也就是说法规规定的预算收支都应列入财政预算。
4,时效性:财政预算的时效通常为一年。财政预算年度的划定各国不尽相同。中国的预算年度和公历纪年的自然年度保持一致。有的国家的预算年度采取跨年度制,如美国的预算年度从10月1日是至次年的9月30日至。财政预算在年度终了时应做出决算。
5,公开性:财政预算在本质上是反映公共需求和公共商品供给的计划。既然政府代表公众利益,财政预算就必须向公众公开,便于公众监督。这不仅有利于政府的清正廉洁,而且有利于预算效率的提高。
三,财政预算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财政预算制度最早出现于英国。英国是近代资本主义和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在14 —15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逐步壮大,他们充分利用议会同封建统治者争夺财政支配权。他们要求政府的各项收支必须事先做计划,经议会审查通过后才能执行,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受议会监督,以此限制封建君主的财政权。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是财政预算产生的基础条件,然后随着加强财政管理的需求不断扩展和财政活动的逐渐货币化,财政预算便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发展。
欧美其他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的确立相对较晚。以美国为例,早期的宪法中并没有关于预算制度的规定,直到1860年才规定财政部要向国会报告财政收支,但这时的财政收支报告只是一个汇总的情况而已。美国南北战争后的1865年,国会成立了一个拨款委员会,主管财政收支问题。1908年至1909年,美国联邦财政收支连续出现赤字,才促使美国政府考虑建立联邦预算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国会在1921年通过了《预算审计法案》,正式规定总统每年要向国会提出预算报告。
总之,预算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就是“德”“赛”两“先生”深入财政管理的历史写照。前面提到的财政预算的特征也都是体现民主和科学精神的保证。
四,财政预算体系和基本程序
(一)财政预算体系
从形式上看,一国的预算是由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组成。各级政府的预算是由该级政府所辖的公共部门预算组成,相互之间有复杂的预算资金往来关系。
中国的《预算法》明确规定,一级政府设一级预算。中国政府分五个级次:一是中央政府;二是省级政府(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三是市级政府(指设区的市级政府,包括自治州政府);四是县级政府(包括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五是乡级政府(包括镇级政府,民族乡、镇)。
从内容上看,预算体系由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来组成。
总预算是一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由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计划,由本部门管辖的各单位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行政事业法人单位的财政收支计划。
(二)预算的基本程序
预算的基本程序有4个阶段: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算。
1,在编制阶段(新预算年度开始之前),预算管理部门确定财政支出总额,再按部门确定最初的分配方案,各支出部门(职能部门)对最初方案提出反馈意见之后,再编制预算草案。预算管理部门与各支出部门之间经过几个来回的修改与反馈,形成最终的预算草案,进入审批程序。
2,在审批阶段,立法机关首先审定总体预算规模,再由专门的委员会对预算草案逐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立法机关批准后,成为正式财政预算,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在执行阶段,各收入机关依法及时、足额地完成财政收入计划,预算管理部门根据预算对政府所属的职能部门拨款,各职能部门根据拨款履行其相应的政府职能。
4,在决算阶段(预算年度结束之后),各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对执行结果进行总结,编制决算,经预算管理部门汇总后,交立法机关审计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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