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诊断评估与“精准画像”研究项目的通知

通 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诊断评估与“精准画像”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更好地促进“科创中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按照“求实效、植内涵、提质量、筑生态”的工作要求,中国科协办公厅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诊断评估与“精准画像”课题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诊断评估与“精准画像”研究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科技评估流程,有承担重大评估项目的经验,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优先。

2.熟悉“科创中国”试点工作,能与“科创中国”平台方、试点城市(园区)所在省级科协、挂点工作组等保持沟通协作。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4.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内容

本次评估核心是65个试点城市(园区)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同时,重点对试点城市(园区)在创新枢纽城市作用发挥、“科创”服务“双创”、两级组织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效果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和亮点,凝练发现的问题,为完善试点城市(园区)的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提供依据。

重点实施任务如下:

(一)对照“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方案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研制一套评估指标体系。

(二)以全国65个“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为对象开展系统性诊断评价,并对试点城市(园区)进行“精准画像”研究。

(三)遴选“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的典型案例,凝练总结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四)形成有助于指导“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四、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90万元。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项目成果

(一)协助建立1套“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评估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集。

(二)形成2022年“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调查分析报告1份和专报1份。

(三)协助完成《“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重点建设方向精准画像》研究报告1份。

(四)完成《“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建设的典型案例选集》1部。

(五)组织实地调研不少于6个试点城市(园区),形成不少于6份调研纪要和座谈记录。

(六)组织专家研讨会不少于6次,参加总人数不少于30人次,形成研讨纪要和相关建议文件。

七、项目要求

(一)以质量为先,确保项目成果切实可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经过充分研究讨论,汇集科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专家学者智慧力量,确保评估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集科学合理、全面准确;实地调研要选取代表性强的试点城市,兼顾地区差异和发展基础,评价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调查分析报告、专报和精准画像产业报告既要全面系统也要突出重点,既要有量化指标也要有定性分析,成果要适用于试点城市动态管理,对科技经济融合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会议等费用管理办法,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理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

八、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国科协办公厅采购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二)申报单位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请将申报书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连同《资质文件》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 负责人 项目名称”;请将《中国科协办公厅采购类项目申报书》《资质文件》一式5份(盖章版),连同相关辅助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三)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8日17:00(以寄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中国科协办公厅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申报单位优势及相关业绩(20%)、工作方案(30%)、实施条件(10%)、项目目标及成果(10%)、项目服务团队(20%)、报价(10%),按照评分高低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五)申报单位请前往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项目申报页面进行供应商注册。技术咨询:周老师 13260156238。

九、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张 璐

联系电话: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2.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李 雅

联系电话:010-68571874

附件:

20220802-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评估项目的通知.docx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2年8月2日

来源:中国科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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