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确定了2022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第二期)。
根据公告,①为跨境赌博、色情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行为;②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行为;③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④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行为;⑤未按规定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行为等五个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入选本期重点举报事项。
2016年5月,人民银行发布《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该办法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适用主体涵盖支付市场的各类参与主体,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适用范围针对支付结算领域,包括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支付工具、支付系统等支付结算业务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规定了举报奖励的实施主体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根据其《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确定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具体程序和时限。并设立举报奖励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举报奖励工作。委员会下设举报中心,具体实施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奖励等工作。
按照《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可根据不同时期市场发展情况,确定年度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可适当上浮。
据移动支付网对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近年来关于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举报事项统计,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均为常见的重点举报事项。而有关冬奥会、亚运会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则具备明显的“特定时期”色彩。
值得注意的是,未按规定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行为,是最新一期的重点举报事项里的亮点。
本文源自移动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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