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参照《桂林直属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按照《桂林市农业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所干部任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所的计划财务科副科长1名、科研科副科长1名两个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为确保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开展顺利,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为依据,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在干部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把职工民主评议和推荐情况作为选拔聘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考察组,负责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助生(所长)
副组长:范大泳(副所长)
杨海娟(办公室主任、支部副书记)
成 员:罗孝臣(办公室副主任、支部宣传委员)
廖云云(办公室副主任)。
考察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海娟(办公室主任、支部副书记)
成 员:罗孝臣(办公室副主任、支部宣传委员)
秦义勇(基地管理科副科长)
三、竞争职位
1.计划财务科副科长1名;
2、科研科副科长1名。
四、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5.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事,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事一道工作;
6.有较强的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以及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本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即2010年6月30日前到本所工作);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条件有特别说明的以任职条件要求的为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
(三)各职位具体条件:
1.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任职条件:①有会计从业资格证;②熟悉本所主要工作;③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2.科研科副科长
任职条件:①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②有客观务实的科学研究态度;③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五、选拔范围
面向全所在职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相关实施方案条件的人员。
六、实施步骤
1.公布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向全所公开本方案,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条件和程序等,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
时间:6月18日。
2.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人只能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至少有2人(含2人)以上报名方可进行竞争上岗。如有职位报名人数只有1人报名的,可根据本所实际情况,经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职位是否参加本次竞争上岗。
时间:6月18日至6月24日。
3.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再行公告。
时间:6月25日至6月28日。
4.竞职演讲、民主测评
竞职演讲主要陈述竞聘理由、自身的优缺点和上任后的打算,演说限时8分钟以内。在个人公开演讲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民主测评结果及同意推荐票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竞聘者进入考核,如某职位未达到1比3的比例则按1比2或者1:1的比例进入。如有相同票数,由领导小组提请所领导班子进行票决。
时间:7月1日至7月8日。
6.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发布考察预告,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考察。
时间:7月9日至7月16日。
7、确定推荐任用对象
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并提出拟推荐任职人选建议方案,经所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任用方案,在本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经公示后无异议,报请局党组审核、批准、发布任职文件。对没有合适任职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空缺。
本次通过竞争上岗任职的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按照任职试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纪律要求
1.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尊重考试、考察结果和民意,不准事先内定意向人选。
2.认真制定和实施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考核组人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
4.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在竞争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分拉票,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
5、市农科所监督电话:0773-35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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