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贵州省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贵州省科技资金管理,促进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贵州省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贵州省科技资金管理,促进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贵州省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贵州省科技资金是指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包括科技发展资金、产业创新资金、科技项目资金等。

第三条 贵州省政府负责科技资金的规划、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 贵州省科技资金应当主要用于支持下列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一)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二)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支持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 贵州省科技资金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贵州省科技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贵州省政府制定。

第二章 资金种类和申请方式

第七条 贵州省科技资金分为科技发展资金、产业创新资金、科技项目资金等三种类型。

(一)科技发展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包括技术创新、研发、试验、推广、应用等。

(二)产业创新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包括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创新、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平台等。

(三)科技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科技项目,包括科技研发、科技试验、科技应用等。

第八条 科技发展资金的申请方式:

(一)科技创新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二)研发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三)试验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创新试验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四)应用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创新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第九条 产业创新资金的申请方式:

(一)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按照《贵州省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和企业申报。

(二)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按照《贵州省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和企业申报。

(三)产业集聚项目:按照《贵州省产业集聚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和企业申报。

(四)创新平台项目:按照《贵州省创新平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和企业申报。

第十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申请方式:

(一)科技研发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二)科技试验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创新试验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三)科技应用项目:按照《贵州省科技创新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申报。

第十一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申请方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贵州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规划;

(二)符合相关预算管理要求,有详细的预算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四)符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要求。

第十二条 申请科技发展资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发展资金申请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科技项目资金预算方案;

(四)科技项目的技术方案、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五)科技项目的创新团队和研发设施;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产业创新资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申请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产业创新规划方案;

(四)产业集聚项目申请表;

(五)产业集聚项目的技术方案、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研发项目申请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科技研发项目预算方案;

(四)科技研发项目的技术方案、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五)科技研发项目的创新团队和研发设施;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十五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贵州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规划;

(二)符合相关预算管理要求,有详细的预算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四)符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要求。

第十六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研发项目申请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科技研发项目预算方案;

(四)科技研发项目的技术方案、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五)科技研发项目的创新团队和研发设施;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贵州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规划;

(二)符合相关预算管理要求,有详细的预算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四)符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要求。

第八方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研发项目申请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项目预算方案;

(四)项目技术方案、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五)项目创新团队和研发设施;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IX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贵州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规划;

(二)符合相关预算管理要求,有详细的预算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四)符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要求。

第十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研发项目申请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三)项目预算方案;

(四)项目技术方案、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五)项目创新团队和研发设施;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X条 申请科技项目资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贵州省科技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规划;

(二)符合相关预算管理要求,有详细的预算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实施路径;

(四)符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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