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第九条,2016年度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用完后,不再允许中央部门向地方部门结转资金。
这意味着,2016年度的中央部门预算已经用完,各部门不能再向其他部门结转资金。中央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将结余资金用于本部门的发展需要,并确保资金及时、安全、有效使用。
该规定是中央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规定,旨在确保中央部门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行事,确保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在2016年度,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受到了广泛关注。各部门纷纷采取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同时,也有一些部门存在结转资金不规范、使用不合理等问题,需要认真整改。
对于未来,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将会更加严格和规范。各部门必须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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