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成理校教〔2023〕9号)

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

为更好地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成都理工大学制定了《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对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进行科学的分级认定,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标准

1.项目认定标准:项目是指成都理工大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开展的研究、实验、课程设计等活动。项目认定标准按照项目的内容、难易程度、创新性、实用性等标准进行评定。

2.成果认定标准:成果是指成都理工大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论文、专利、作品集、教材等教学资源。成果认定标准按照成果的内容、质量、实用性等标准进行评定。

二、认定程序

1.申请认定:教师可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认定:教学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项目及成果进行认定。

3.公布结果:认定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和教学管理系统上进行公布,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认定条件

1.项目条件:项目应当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需求,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能够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成果条件:成果应当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需求,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认定记录

1.认定记录:学校将对教师的项目及成果进行记录,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2.认定查询:教师可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项目及成果认定记录。

《成都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类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试行)》的实施,将为成都理工大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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