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张政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南京市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布了南京市张政公示。
一、公示对象
本次公示的对象为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公示内容
1. 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
根据《南京市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于2023年2月18日结束。经过选举,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共有1053人,其中主任10人,副主任100人,委员953人。
2. 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
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 监督和管理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2) 监督和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 监督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4) 监督和管理社会福利和救助工作;
(5) 监督和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6) 监督和管理公共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
(7) 监督和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8) 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商;
(9) 维护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
(10) 完成上级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南京市有关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3. 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资格
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相应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方式
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方式由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根据选举方案确定。
5. 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履行情况
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协助上级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作出贡献。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7天,即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示的内容除第2条和第3条外,其余内容与本次公示对象的职责相同。
南京市各级城市居民委员会成员对本次公示内容如有任何问题,请于2023年3月5日前向南京市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示。
南京市人民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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