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报
1.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填写《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科研项目申报书;
(2)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
(3)科研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科研项目的财务预算和进度计划;
(5)科研项目的参考文献。
1.2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将申报书和相关文件提交给项目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项目评审
2.1 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科研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2.2 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技术、财务和管理知识。
2.3 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财务预算和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项目验收
3.1 项目验收应当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验收委员会应当对科研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3.2 项目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技术、财务和管理知识。
3.3 项目验收应当包括项目的技术验收、财务验收和进度验收三个方面,并对项目是否符合题意、是否完成预定目标、是否达到可行性论证报告的要求等方面进行验收。
四、项目管理
4.1 项目管理应当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技术、财务和管理知识。
4.2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财务管理等。
4.3 项目管理应当制定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责任制度、项目监督制度、项目考核制度等。
四、附则
5.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科研项目。
5.2 本管理办法由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5.3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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