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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本院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强本院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今年起本院将党建工作列入了年度绩效考核,这是武陵检察为加强党建工作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武陵检察为党建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每季度公布得分情况,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总分。对参加党组织活动未按要求佩戴党徽的发现一次扣0.5分;未按月缴纳党费的一次扣0.2分;未按要求参加党的主题日活动及其他党内活动的一次扣2分;各支部为按时按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的一次扣0.2分。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应紧密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研究探索适合自己发展规律的党建工作新路子,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目的就是要以严和实的要求抓机关党建工作,以严和实的标准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变成机关党建工作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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