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23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宜阳县2023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宜阳县2023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宜阳县2023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县文明办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宜阳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为抓手,强化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理念,构建经营规范有序、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造新时代文明诚信高地,为“信用洛阳”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不断提升人民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和内容。充分利用注册窗口,向前来办理注册登记事项的企业、商户宣传普及文明诚信知识和创建基本条件。在主要交通干道、繁华街区等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播发公益广告。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张贴文明经营宣传画,设置文明经营宣传展板,使文明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深入市场、企业、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努力形成浓厚的文明经营氛围。

(二)明确工作重点,发挥示范作用。

在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中,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培育经营主体守法经营理念、文明经营意识、诚信兴商责任等方面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择优推荐的办法,真正把那些文明素养高、诚信意识强、群众口碑好、社会贡献大的市场、企业、商户推荐上来,并积极引导宜阳县各类市场主体增强文明诚信经营自律意识,自觉养成文明诚信经营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宜阳县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参与度与覆盖面。

(三)强化信用监督,发挥党建引领。

在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中,要持续利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各级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对于创评年度内被列入异常名录及被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商户取消参评文明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市场、商户资格;对于守信经营、被政府职能部门表彰或奖励的,可将其获奖信息纳入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文明诚信经营创评活动要密切关注社会热点与监管难点,对于近年来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存在预付费卡纠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主体,在创评活动中对该类市场主体要严格审核把关程序,结合消费投诉举报查证情况,公正客观开展创评。

要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政治引领和服务推动作用,着力打造政治上过硬、品质上过硬、服务上过硬的企业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助推文明诚信经营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文明诚信经营创评活动中,对于非公党建工作组织规范、工作扎实、文明经商、诚信立业的市场主体,重点培育为各级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市场、企业、商户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利用多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积极引导宜阳县各类市场主题参与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增强文明诚信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诚信经营习惯。

(二)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辖区内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先由创建单位认真开展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出申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会同本级文明办,按照程序和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市场、商户”统一推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文明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进行考评、审核,并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公示阶段

由县局审核和公示宜阳县级文明诚信经营创建示范街、市场、商户,并联合县文明办对获得2023年度宜阳县“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市场、商户”的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升认识。

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创新形式,突出实效,真正在市场、商户中形成浓厚氛围,使文明经营、诚信兴商的理念成为市场主体的共同认知。

(二)明确重点,注重实效。

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要坚持以创建评选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典型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抓手,突出抓宣传、抓评价、抓惩戒、抓督查,引导宜阳县各类经营主体增强文明诚信经营自律意识,自觉养成“文明诚信经营”的良好习惯,把建设“文明洛阳”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典型示范、动态监管

要在参与评选的商业大街、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分别设置规格统一的“文明诚信经营红黑榜”,对创评单位实施动态监管,每一季度发布一次榜单,以红榜为标杆,典型示范带动,以黑榜为警示,督促整改提升。

(四)参创单位必备条件

1.注册满1年以上的商业主体。

2.店内张贴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3.参创企业填写商户申报表,要求在县城内有对外销售门店。

4.本年度不得有任何违法记录,例如被列入异常名录,偷税漏税以及各类行政处罚等现象。

(五)认真审核,按时上报

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创评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严格把关,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纸质版评审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评审表要求机打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务必保证清晰完整)至市场规范股。另,将本辖区参报单位汇总至附表7,电子版发至市场股。

报送地点: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市场规范管理股

邮箱地址:yygsjg@126.com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市场)申报表

2.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申报表

3.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申报表

4.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市场)创建标准

5.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商户)创建标准

6.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标准

7.XX所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市场、商户、示范街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7.pdf

(来源: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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