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16).医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医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互联网站的管理,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行和信息交流的正常运作,维 护医院良好的公众形象,明确医院网站发布内容范围、管理的职责、审批权限以及维护的相关制度。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网站互联网注册域名 为:http://www. XXXXXX. cn/,是我院在国内互联网上建立的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医院信息的主要媒体之一,是我院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
第三条 医院网站服务对象为本院职工和院外群众。对内发布本院有关信息和新闻,对外介绍医院相关信息,宣传医院形象、方便患者就医为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第二章 网站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立医院门户网站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书记、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副书记、副院长、院长助理担任,成员包括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网站监管及考核,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由医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第五条 医院网站由院党委主管,党政办是医院门户网站的监管机构。信息科负责网站安全运行、网站设计、技术支持、使用培训以及数据管理;各职能科室承担责任栏目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第三章 网络管理员设置及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相关职能科室指定定一名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者作为本科室的网络管理员,并报送医院党政办进行统一备案;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变更需到党政办办理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变动;
第八条各 科室网络管理员在科主任的授权下,负责对本科室宣传材料的釆集、汇总、提交和更新。管理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在责任栏目外发布信息;
第九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发布有关色情、迷信等违法信息及非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不得制作、查阅、复制、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信息;不得发布有损医院形象、有损医护工作者形象的信息;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
第十条 党政办负责对各网络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章 信息审核及发布
第十一条 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宣传”制度,医院动态栏目信息由责任科室提供,审核和发布由院党政办统一负责;各科及时对责任栏目进行维护和信息更新,更新内容交科室负责人或其分管院领导审核后自行发布及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重大新闻须经书记、院长审定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十二条 网站互动性栏目必须建立监管值班制度,各职能科室网络管理员,在浏览网站时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以及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重大情况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党政办;对患者在网站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相关投诉,相关职能科室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第十三条各网络管理员须遵守信息发布统一格式,格式规范由党政办统一设置。信息科必须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措施,党政办坚持每天对网站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每月通报各 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 党政办定期对各网络管理员进行考核,对于信息更新量大,信息更新及时或者对医院网站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优秀管理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的,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时限发布、添加、更新所辖栏目内容或信息的;
(二)泄漏用户口令或登录密码,造成医院网站后台管理混乱的;
(三)擅自删改医院网站内容、信息、图片或页面设计的;
(四)有意破坏医院网站系统或造成医院网站设备、资源损坏的。
(五)利用医院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暴力、迷信、色情等内容的;
(六)利用医院网站散布他人隐私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造谣、诽谤的;
(七)利用医院网站泄露医院秘密、从事损害医院利益的非法活动及传播扰乱医院秩序的不良信息的;
(八)未经申报批准而私自开设科室子网站者;
(九)其他违反本管理规定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门户网站宣传管理权限
一、党政办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医院概况;医院动态;就医指南中楼层分布、交通路线;科室介绍;党建工作中的书记信箱、党建动态、纪检监察、医院文化、统战工作;数字院报;政策法规。
二、门诊部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就医指南中就诊指南、专家出诊、便民查询部分、留言咨询栏;预约挂号;出诊医师表;就医流程图。
三、人力资源科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人才招聘;党建工作中的人才建设。
四、护理部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护理园地。
五、医务科负责对以下版块内容进行审核:科室介绍。
六、科教科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教学科研。
七、招标办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招标公告。
八、健康管理科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健康园地。
九、工会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党建工作中的工会工作、巾帼风采、老龄工作。
十、团委拥有以下版块管理权限并负责进行更新:党建工作中的青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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