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古到文保——我的十年学术创新历程

一、转 型 发 展

1感触——考古一线的体验

1982年,我大学毕业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分配在夏商周考古研究室二里头工作队。从此,便与偃师二里头遗址结下不解之缘,一干便是13个春秋。在这里,我们受到当地各村干部和村民的热忱款待和倾力支持,尤其是二里头村的党支部书记王荣焕(我们习惯尊称为“老支书”)、继任书记王中岳,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关怀备至。驻地四邻乡民,也多亲善和睦。

在此期间,我参加的田野考古工作,除了四区铸铜遗址的发掘和九区祭祀遗址的发掘属于主动性科研类发掘,其余基本上都是配合当地各类建设的被动型抢救发掘。在与当地群众的接触交流中,我深切感受到当地人民因遗址保护而受到的发展限制是那样的痛彻!但是作为考古人,保护遗址又是自己的天职!就在这千般矛盾与万种纠结中,我一直思考着这些问题——如何让遗址上的人民,与其他人一样享有发展权利?如何让遗址上的人民,享受到遗址带来的福利?如何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改善的同时,更好地保护遗址,更好地服务于考古科研?归纳为一句话,即如何做到考古遗址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两利共赢?

当时,我们想到的解决方案,就是通过遗址的展示利用,为当地人民造福。让人民群众和我们一样热爱遗址、珍惜遗址,为子孙后代多留下一些考古资产。我们的想法与二里头村干部群众的心声相应。我们便与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二里头村党支部书记王中岳,共同策划二里头遗址的“开发利用”。我们设想,创建一个可供观光游赏的遗址园区,包括遗址北面的洛河,也成为人们游览的胜地。因此,我们为其起草一个全国人大提案,呼吁创建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园区。可惜,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这个理念过于“超前”,未被重视,该提案便入水无声、销声匿迹了。那个花费我大量时间和精力手写的文本,已经下落不明,连个底稿也无从查找。带着深深的遗憾,我于1996年奉调离开二里头遗址,到偃师商城遗址工作。

2践行——偃师商城的实践

刚到偃师商城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考古工作队),我的任务是重新组建考古队,并立即投入两个重大科研课题的考古研究中:一是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之“偃师商城年代与分期”课题;二是《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的撰写。其工作方法,则是通过有针对性的考古发掘,解决偃师商城遗址的文化分期、年代和夏商分界等。

偃师市商城是因洛阳首阳山电厂建设而发现的,随后进行了一轮主动考古勘探和发掘,重要收获是廓清了范围,同时摸清城址的主要建筑遗存位置和规模——找到城址的三面城墙和部分城门,发现了宫城和两座府库建筑群,发掘了一座城门、三座宫殿建筑基址等。未及消化这些资料,考古队便被迫进入繁忙的配合基本建设的抢救性考古工作中。这其中,有偃师县的城市建设,有首阳山电厂和其他国有、集体、私人企业的建设工程,也有城乡居民的住宅建设。总之,改革开放带来的建设与发展热潮,在这里更是滚滚向前、势不可挡!

因此,我到偃师商城赴任之后,面临两件重大而繁重的事情——一方面要完成两个重大科研项目,另一方面要与基本建设争时间、争地盘、抢救文化遗产

工作的繁忙自不待言,因为考古人习惯于以苦为乐。真正烦恼的,是如何与地方政府、企业、民众打交道,让他们理解和支持遗址保护工作,理解和支持考古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苦衷,企业的苦恼,民众的苦楚——还有他们的愤懑甚至愤怒——当然有时也会有蛮横甚至违规、违法的行为,都让我感触很深,举措艰难……

于是,如何做到考古科研、考古遗址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互利共赢,便又摆在我的面前。

1996~2000 年,偃师商城考古的重要收获主要有:在偃师商城大城东北隅偃师化肥厂办公楼建设工地的发掘,发现建造城墙时毁弃、破坏的铸铜作坊遗存,相关地层关系把城墙始建年代卡定在偃师商城商文化第3 段;发现在大城之内还有小城,大城是在小城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小城建造年代不晚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2 段;宫城内宫殿布局基本廓清,大体上分为东、西两路建筑物;东路建筑四号、五号宫殿均为独立四合院式建筑,西路建筑则是前后连通的三进四合院建筑;宫城的北部,是人工池苑,有石砌大型水池和渠道。水渠与宫殿之间是祭祀区,有沟状、坑状祭祀遗存。根据地层关系,最早宫殿建筑的始建年代不晚于商文化第2 段,祭祀遗存(沟状祭祀遗存,俗称“大灰沟”)的底部遗存为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第1 段,约当偃师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偏晚阶段。

根据这些考古发现,我们把偃师商城商文化划分为三期7 段,其第2 段约当郑州商城二里冈下层H9。大城城墙始建年代约当商文化第3 段,小城城墙始建年代约为商文化第2 段,宫殿建筑的始建不晚于商文化第2 段,可能早至第1 段时候。根据偃师商城的城市布局、文化内涵和建造、使用年代,我们认为偃师商城应是商汤灭夏之后营建的都邑,亦即后世所谓“西亳”。偃师商城的始建,可以作为夏商分界的界标。

上述考古发现和研究,被认为是当时最为重要的夏商考古成果!其中,宫殿建筑的发掘被国家文物局评为田野考古一等奖,小城的发现被写进国家文物局《文物要情》呈报中央领导,偃师商城分期与年代研究成果,被“夏商周断代工程”列为“标志性成果”,偃师商城的始建为夏商界标学说,被纳入“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报告中。根据国务委员、“夏商周断代工程”顾问李铁映关于“凡是‘夏商周断代工程’中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考古现场,一定要妥善保护、永久传承”的指示,我们计划将偃师商城大城东北隅考古发掘现场和整个宫城遗址都完整保存下来、展示出来。

这个想法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支持,时任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的杨志军先生,促成将偃师商城遗址考古发掘现场保护列为国家文物局试点项目,拨出专款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实施保护工程。由此才有了偃师商城东北隅的考古现场保护展示园(城市公园),有了偃师商城宫城遗址公园。也正因此,才在城市建成区保护下一段商代城墙遗址,在城乡结合部保护了一个完整的商代宫城遗址!偃师商城遗址保护局面,曙光初现!

在偃师商城,我努力扮演考古工作者和文物保护工作者两个角色,努力实践着考古人保护考古遗址的理想。

3反思——考古人的文保责任

考古人做好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是天经地义的。但,仅只如此?可,不管你做多少其他事情,单位里是不会将这些计入你的工作量的,甚至被认为是“不务正业”。

在努力做好田野考古的同时,我常常思索:考古学与文物保护无关?考古学家只是考古遗址的利用者、消耗者?考古学家不应或不能参与考古遗址保护?

正像工人要有工厂、农民应有田地一样,考古人必须要有古代遗址。离开了遗址,考古人还能干什么呢?所以,保护考古遗址,当然是考古人的天职!

可是,我们中国的考古学经典论著,把考古学最高任务目标确定为探索、复原古代人类社会,探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服务于当今人类社会生活。但是,新中国历史上,考古工作从来未曾脱离文物保护,我们的法律明确规定了文物工作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考古工作被视为文物工作组成部分,始终都在贯彻这一方针,大量的田野考古都是在为各种各样的基本建设服务,在基本建设中抢救文物。怎样看待、解释这个矛盾着的现象?

有学者便试图把考古学与考古工作区别开来,把纯粹的考古科研与服务文物保护的考古工作区分开来——以此维持“考古学的纯洁性”。但在实践中,我们一直强调和提倡,即便是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调查和发掘,也要有高度的科研意识、明确的学术目标,因此许多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考古发现都是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现,就是说,中国考古学从来就没有所谓的“纯洁性”。其实,考古学也是发展的学科,考古学的任务、性质也是可以并且应该与时俱进。考古学家——至少其中的一部分——也应该“分心”做文物(遗址)保护工作。

我认为,新时代的新考古人,必须具备文物保护素养:第一,有文保意识。即在日常的考古调查与发掘中,时时刻刻高悬着文物保护的心思,小心谨慎,尽可能多地保存地下文化遗存,尽可能多地为后代考古留下余地。第二,有文保知识。即知道如何保护遗址、保护文物,遇到不同问题知道找什么专家协同解决。第三,有文保能力。即具有在发掘现场解决一般性文物保护问题的技能,不使遗址或出土文物因时间拖延而受损。

4转身——为了考古事业的永续

在认真思量并做了必要铺垫之后,我毅然决定放弃钟爱的田野考古,转向专业文保。

实事求是地说,我是热爱田野考古工作并且做出了深感自豪的成绩,在考古专业研究方面,也自认为比较努力且成果显著。在我转向文物保护工作方向时,有考古界朋友替我惋惜,说:你不做考古是考古界的一个损失!我们的夏商考古少了一位“干将”。我很感谢朋友们的抬爱,也着实为离开夏商考古阵线而痛惜!可是,我觉得值得——作为一名考古人,我个人的发掘和研究能力、成果,毕竟是有限的,何况,自己的研究成果,充数者颇多,能够传世的甚少,不少论著的学术生命力并不强,也不会很长。

就是说,中国考古界减少我一个,无损毫发。可是,我转业为考古界的文物保护工作者,如果事业有成,便可以直接实现部分考古遗址等考古资源和其他资产的保护利用;如果能够带动考古界同仁们一道投入到考古资产的保护工作中,便可取得考古资产保护的更大成效!而我的最终目标,则是促进考古学转型发展,即向着可持续科研模式发展。

离开田野考古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促进田野考古。不再专注于考古学研究,是为了考古学研究更深入、更长远。

这个转型需要勇气,也需要实力。不怕失败,勇气自来;但要具备实力,我须加倍努力!严格讲,这是一次新的创业。我愿意接受这个挑战!

二、体 制 创 新

实践证明,考古界不可完全寄望或依赖别人保护考古遗址。可是,我国的考古科研机构长期以来不曾有专业的考古遗址保护部门。笔者服务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虽然设置有文物修复室,但完全是服务于考古研究。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考古资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因此,在考古研究所创建专业的考古资产保护机构,确有必要。

作为从考古到文保的过渡,2004 年,我在夏商周考古研究室主任的任上,倡议创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非实体机构“大遗址保护研究中心”,由刘庆柱所长兼任主任,王巍副所长和我担任副主任。目标就是推动考古遗址保护,首先是大遗址的保护。

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发文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这是一个实体科研机构,由我担任主任。

从“大遗址保护研究中心”蜕变为“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名称的变化代表着科研理念的升华、科研目标的扩展。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创建一个新的科研机构并非易事,而运作好一个新的科研机构更加困难。人少而事多事杂,是最大的发展障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需要若干个学科的专业人才,而我们当初只有考古和文物修复方面的专业人员。因此,只有突破人员编制局限,才能满足工作需求。我们的对策,是体制创新。

首先,摸索科研人员聘用制,即一些技术性岗位,聘用社会人员进行培训、培养,承担相应的工作。本所领导对此给予热忱支持和鼓励,准许我们“自聘、自养”部分必需的技术人才,从而解决了人手不足的问题。其次,囿于人才短缺、设备不全、场地不足,制约了一些科研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们摸索建立合作基地制度,与京外的兄弟单位(科研院所和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设立科研基地,共同承担一些科研项目,既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又带动了其他兄弟单位的科研、教学工作。

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设置有6个部门:实验室考古部、出土文物保护修复部、纺织文物保护修复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部、文物保护实验室。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最初业务,主要有三项:第一项是“考古移动实验室”研究项目,这是一个由敦煌研究院牵头的车载考古现场文物保护设备集成项目,我们承担的是文物保护仪器设备和考古发掘清理设备工具的选择配置。该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目前正逐步推广中。

第二项是福特基金项目“文化遗产保护与当代中国社会”,设置有“城乡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大型基本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新农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业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5 个课题,这是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后主持的第一个大型综合性科研项目。第三项是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承担了一些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出土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现在,本中心各个部门均已实现正常运转,各自承担着国内不同单位的文保业务,目前已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之一。我们的支柱部门,充分体现了考古科研单位之文保专业机构的特色和优势:

实验室考古,把考古与文保、把传统考古技术与现代科学技术有效结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点的考古发展之路;考古遗址保护规划设计,充分体现对考古资产内涵的深刻认识、对考古资产价值的正确评估,充分体现文物保护对考古学科建设的帮助和促进、体现考古人参与文物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纺织文物保护修复,展现了从田野考古发掘现场到实验室工作的连续性,一体化脆弱文物提取和保护、修复体系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出土文物保护修复,与实验室考古相对接,极大缩短考古发掘与出土文物保护修复的时间间隔,提高文物保护有效性,不仅直接服务和促进考古科研,也为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提供极大帮助。目前,国内尚无其他考古科研单位可与之比肩。

创建一个专业机构,有了一批专业人员,考古资产保护便有了更好的保障。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具有了更好的文物保护理念,有了更高的考古遗址保护能力。

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创建,实现了考古研究所向考古科研与文化遗产保护并举的转型,从而走在了全国考古机构科研体制改革的前面。

为了加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学术凝聚力和影响力,我推动创建了“中国考古学会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遗址与出土文物专业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纺织文物专业委员会”等。

三、学 术 创 新

在我国,“文物保护”概念由来已久,近年升级为“文化遗产保护”概念。但是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门学科,尚在建设中。换言之,文化遗产学科建设,刚刚起步,任重道远。我是文保界的新兵,也对文化遗产学科建设心有向往,努力探索。

1文化遗产科学体系创新研究

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启动“创新工程”,我申报的项目是“文化遗产科学体系创新研究”,试图探索文化遗产科学体系建设之路。

我初步认为,文化遗产科学体系应当包括文化遗产发掘整理、研究阐释、保护传承、展示利用等方面内涵,其支撑学科主要是考古学、文物保护学、博物馆学,此外还有历史学、宗教学、文学、艺术学、景观学、建筑学,等等。在此基础上,我就文化遗产科学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思考研究:

在我国的大遗址保护理论与方法研究方面,提出了一些颇受重视的观念,尤其是把大遗址考古与遗址保护有机结合,指出了新形势下大遗址考古的发展方向。

就大遗址考古指导思想、工作模式、技术路线进行了研究论述,其成果被国家文物局采纳,发布为《大遗址考古工作指导意见》;研究设计了我国首个考古项目检查验收标准,被国家文物局采纳使用。

在考古与文保结合和双赢方面,积极思考探索,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均有建树。创立“文化遗产保护类考古”新概念,倡导以服务于遗址保护为宗旨的考古新类型,已为考古界广泛接受;创立“实验室考古”新概念,推广融考古发掘、检测分析、保护处置、复原研究为一体的考古新理念,为考古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条崭新路线;对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了专门研究,在辩明大遗址保护、展示与考古科研的辩证关系基础上,维护考古学界、考古学科的根本利益。

这些看似分散的课题,实际上都是围绕文化遗产科学体系而做的理论和实践探讨。

2奠定实验室考古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考古界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空前提高,出现了对于考古学的反思、对未来考古学发展方向的思考。考古学应该贯彻科学发展观,珍视文化遗产,改变粗犷工作方式,推进精细化考古发掘,把文物保护工作前置于考古发掘现场,成为考古界共识。于是,注重以最少资源消耗获取最大信息量,把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之科学技术手段运用至极致,融发掘、检测、保护、修复、研究、复复于一体的“实验室考古”应运而生。

实验室考古的基本理念,是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神圣职责,把文物保护工作前置于考古第一现场,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熔融一体,推动中国考古学向着更加注重资源节约、更加注重科技投入、更加注重信息全面提取、更加注重文物保护的方向前进,走科学化、精细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探索新型考古模式,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考古学。

实际上,实验室考古在我国已有将近80 年的萌发和成长历史。在前辈考古人的实践基础上,我进行了总结、凝练和提升,在参与组织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葬实验室考古等一系列项目的同时,提出了“实验室考古”的新理念,并试探着阐述其理论、方法,初步创建了实验室考古的理论框架。随后,又组织召开多次实验室考古学术会议和活动,在《考古》杂志推出实验室考古专号,大力宣传和推广实验室考古理念、方法。

目前,实验室考古在我国考古学界已被广泛接受并初步推开。国家文物局对于实验室考古给予高度评价,积极推广。最近,在对江西南昌“海昏侯墓”的考古发掘中,国家文物局专门设置实验室考古项目,责成我负责,体现了对于实验室考古的大力支持。

实验室考古是田野考古、水下考古的延伸,与田野考古、水下考古并列为新型的考古类型。它是中国考古学转型发展的标志之一,是中国考古学新的发展方向。

3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类考古

考古遗址是考古人的田园,离开了遗址,考古学将无以立足、考古人将一事无成;包括古迹遗址在内的考古资产,不是考古界、考古人的“私产”,而是全民“共产”。考古人有天生的责任珍惜、保护遗址。在这样的认识、理念下,中国考古界有识之士便生产了要参与、甚至主导遗址保护的意识。笔者积极倡导和推广这样的思想意识。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后组织的第一个全国性学术会议,“大遗址保护研讨会”于2007年7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行,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近60家科研、出版及文物管理部门的代表出席会议,就当前考古与大遗址保护、大遗址保护政策、理念、方法等问题进行研讨。这是考古界自行召开的考古遗址保护研讨会。会上,我发言指出:考古学与古代遗址保护展示,互为基础、互为表里;考古资料是遗址保护的科学依据和重要动力,遗址保护是考古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应该欢迎、鼓励考古学家积极、切实地参与遗址保护工作;应大力倡导创建以遗址保护为主要目的的新型考古模式。这种新型考古模式,是以遗址保护为要旨,兼顾考古学研究,并为遗址展示提供方便。

经过充分讨论,大家达成了考古学家应积极投入考古遗址保护工作的共识,它代表着中国考古学界正式踏入“文保时代”。后来,我又专门撰文,倡导服务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保类考古”。如今,考古学可以、而且应该服务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利用之理念,已为考古学界所普遍接受。

4提出考古资产保护概念

在我国,考古遗址保护历来很受重视,考古资料的保护参差不齐,考古史料的保护则不尽如人意。重发掘轻整理,重文物轻资料,重“古”轻“今”,致使珍贵的考古资源不能被完整、正确地认识、理解、阐述。大量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在考古工作中,人的学养、素养对于考古发掘的水平有巨大决定性。甚至,同样的遗址让不同的人发掘,会有不同的结果!因此,保护、研究考古发掘者的学术历程、工作过程、研究思路,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其提供的考古资料十分重要。有鉴于此,我提出全面保护考古资产——考古资源、考古资料、考古史料——的理念,三者兼顾不可偏废。

考古资产概念的提出,不仅有助于全面保护考古资产,而且对于正确利用各种考古资产,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有效推动文化遗产传承,意义重大。

5创立大遗址考古规范

大遗址承载着中国古代文明的核心内涵,体现着中国古代文明的核心价值。因此大遗址考古事关中国古代文明主脉络的重现。在强调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当今大遗址考古如何进行?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我主持起草了关于大遗址考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国家文物局据此颁发了《关于大遗址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大遗址考古工作要求》。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我还主持制定了《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标准》,至今国家文物局仍在施行。以上工作对于推动大遗址考古和保护大遗址,发挥了积极作用。

6推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早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主持偃师商城考古期间,负责编制遗址保护规划和方案,明确提出了创建考古遗址公园的概念,推动偃师商城宫城遗址进入“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模式。这是我国依照考古遗址保护规划要求建设的第一个“考古遗址公园”。

后来,国家文物局大力倡导创建考古遗址公园,以此作为大遗址保护的突破口,很受社会各界欢迎。为了在轰轰烈烈的考古遗址公园创建过程中,确保考古遗址安全、确保考古科研可持续性,我撰文反复阐述考古遗址公园的任务和意义,呼吁考古工作者积极支持和参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强调考古遗址公园要有利于保障和促进考古科研,保护考古界利益。

7参与大遗址保护规划设计

我在偃师商城工作期间,积极推动遗址保护,参与《偃师商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主持编制《偃师商城东北隅考古发掘现场保护方案》《偃师商城宫城遗址保护规划及第一期工程实施方案》,促成了偃师商城东北隅考古发掘现场保护展示项目、偃师商城宫城保护展示项目的建设,一举扭转了偃师商城遗址保护的被动局面,偃师商城遗址保护工作从此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我在殷墟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期间,积极参与遗址保护规划和展示工作,主持编制了《安阳殷墟遗址保护与展示方案》,实施后取得较好效果,为殷墟“申遗”做出了贡献,因此受到河南省政府嘉奖。以上是我从事考古遗址保护规划设计工作的部分前期铺垫。

2004 年,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我参与“全国百处大遗址”推荐工作及《国家重要大遗址保护规划纲要》编撰工作,这是“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国大遗址保护如火如荼局面的序幕。此后,我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合作开展考古遗址保护规划合作,先后有《偃师二里头遗址保护规划》和《偃师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详细规划》等项目,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现为北京建筑大学)合作《偃师商城遗址保护规划》,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北方工业大学等单位合作编制《偃师商城遗址保护展示方案》《偃师商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

近年主持的考古资产保护管理调研项目主要有“广州市文化遗产资源调研”“第一批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调研”“第二批考古遗址公园调研”等;主持的考古遗址保护规划设计项目主要有《安阳市文物保护规划(纲要)》《郑州大师姑遗址保护规划》《河南新密新砦遗址保护规划》《河南荥阳织机洞遗址保护规划》《河南濮阳戚城遗址保护规划》《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保护规划》《平江县委旧址保护规划》《湖南汨罗市罗子国规划及方案》《平和县庄上大楼保护规划》《河北献县汉墓群规划纲要》《湖南南县厂窖惨案遗址规划》《山西高平羊头山石窟保护规划》;主持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案设计项目有《洛阳龙门石窟东山石窟保护方案》《西安大明宫丹凤门遗址保护展示方案》《濮阳五代城墙保护展示方案》,领衔主持的出土文物保护项目有“河北邺城遗址出土石佛像保护修复”“中国文字博物馆展品复制”;主持的其他文物保护项目包括有“安阳殷墟出土遗迹保护展示馆建设文物影响评估”“山西襄汾陶寺考古遗址公园文物影响评估”“河北献县汉墓群考古勘探工作方案”“南昌墎墩汉墓发掘现场回填保护方案”“偃师商城考古研究与遗址保护30 年成果展”展陈设计等。

因为热爱考古,萌生了文保理想;因为热爱考古,选择了离别考古;因为热爱考古,盘桓于考古和文保两界——从事文保,是想对考古做出更大贡献。

从考古到文保,不是简单的转业、转型,而是考古学、考古人对自身价值的重新认识和定位。我的考古、文保跨界发展,在个体学人身上,体验和体现了考古与文保是文化遗产科学体系之两大支柱,二者互相依靠,互相支撑,不可或缺。

本文由孙莉、刘能摘编自 杜金鹏文化遗产科学研究》之“绪论”。内容略有删节、调整。

从考古到文保——我的十年学术创新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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