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化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
3.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2021—2022年)》的通知,泰应急发〔2021〕25 号
4.管理职责
4.1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信息化系统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全要素管理系统、特殊作业系统、双体系系统、人员定位系统、AI 智能视频系统的管理。
4.2生产部牵头负责日常运行管理。
4.3各单位按分别负责各系统功能的管理。
4.4安全监督部负责系统软硬件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性能调优、系统升级等,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作业管理系统
5.1.1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作业管理系统”的运行监督管理。
5.1.2合同管理单位应及时录入、更新外协、劳务人员信息和特种作业资质信息;各单位应及时录入、更新监护人员信息,确保人员信息不影响特殊作业的实施。
5.1.3特殊作业的申请单位、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及各级审批人、监护人按照公司“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5.1.4特殊作业电子票证办理需全程使用防爆手机,各级人员应在现场办理、签批票证。所在单位应随身携带纸质票证,如遇网络或系统故障,应立即使用纸质票证办理,避免影响整体工作。
5.3双体系管理系统
5.2.1安全部负责“双体系管理系统”的运行监督管理。
5.2.2各单位要对区域内的风险全面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并明确落实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各风险点信息应及时在系统内录入并更新。
5.2.3各单位要针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排查计划,各级人员按照计划开展隐患排查,排查的隐患及照片及时录入系统,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要求,及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落实隐患整改、反馈、验收等工作,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5.2.4安全部应及时把公司综合性检查、上级检查的隐患及时在系统内录入,并督促整改完成系统上闭环管理。
5.2.5各单位发动全员排查、整治隐患,利用危化治安管家APP中“隐患上报”功能上报隐患及整改情况,安全部每周对上报的隐患进行评估,并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5.3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
5.3.1安全部负责“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的运行监督管理。
5.3.2安全部根据区域风险和规范要求建立区域电子围栏,明确各类报警参数。
5.3.3生产部对当班各生产岗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运行轨迹、各类报警进行管理,做好当班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5.3.4车辆定位卡管理:(1)外来车辆自物流门进入生产厂区前,保卫及时登记随车人员、车辆号牌、车辆定位卡号等信息并发放定位卡;(2)储运部及各外来车辆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外来车辆的管理,督促外来车辆司机规范使用车辆定位卡,禁止在厂内超速行驶;(3)外来车辆离厂前,保卫应及时收回定位卡,并做好登记。
5.3.5外来参观、学习交流、检查等外来人员的定位卡管理:(1)各对外接待单位在引领外来参观、学习交流、检查等外来人员进入二道门前,应持“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安全部领取专用的人员定位卡。(2)安全部在“人员信息登记表”上登记定位卡卡号后,将定位卡交于对外接待单位。(3)外来参观、学习交流等外来人员离开二道门后,对外接待单位及时将定位卡交回并在“人员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3.6外协施工、劳务人员的定位卡管理:(1)各合同管理单位及时将外协施工、劳务人员信息录入“安全信息化系统”,持“人员信息登记表”和“定位卡发放申请”经单位主管签字后报安全部。(2)安全部在“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内绑定定位卡信息,并交付合同管理单位。(3)各合同管理单位负责外协施工、劳务人员定位卡的发放,督促外协人员、劳务人员的定位卡佩戴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后负责收回定位卡,并交还安全部。(4)各外协单位、劳务单位应加强定位卡的管理,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要求佩戴,外协单位结束厂内施工作业前应全程佩戴,禁止人为损坏。
5.3.7公司内部人员定位卡管理:(1)各单位应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安全信息化系统”,提交“定位卡发放申请”经单位主管签字后报维保仪表。(2)维保仪表负责公司内部人员定位卡的管理,并在“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内完善相关信息。(3)如有离职、长期病事假、退休等情况时,各单位应及时将定位卡交还维保仪表。
5.3.8人员在进出二道门时,必须随身佩戴定位卡。
5.3.9日常维护:(1)车辆定位卡由综合办保卫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充电维护;外协及劳务人员定位卡和公司员工定位卡由使用人负责日常检查,充电维护;参观人员定位卡由安全部负责日常检查,充电维护。(2)所有人员应爱护定位卡,严禁人为破坏。(3)定位卡故障时,各单位应及时送交维保仪表维修,并按5.4.4、的工作程序进行更换。如判定为人为损坏的,由维保仪表负责进行考核。
5.3.10本人定位卡禁止借予他人使用。
5.4安全生产全要素管理系统
5.4.1安全部负责对安全全要素系统总体管理,对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对系统中不能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完善基础资料的做好监督考核。
5.4.2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公司基础信息、组织架构、安全文化建设、危化品(原辅料)出入库进行录入信息化系统并定期更新完善,负责对公司内人员信息录入、更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信息的录入、完善及更新。
5.4.3技术部负责对建设项目、化工工艺等信息更新。
5.4.4生产部负责对设备设施信息录入,各合同管理单位负责对外来承包商资质、人员信息确认等工作进行完善并录入系统管理。
5.5中央控制室大屏
5.5.1生产部负责“中央控制室大屏”的运行监督管理。
5.5.2当班调度员、各岗位人员应及时关注生产区域内人员位置、作业情况、隐患情况,发现预警及时联系岗位人员进行确认,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出现各类报警由所在单位的当班班长进行处理,无法处理时汇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视情况再上报当日值班干部处理。
5.5.3维保仪表人员负责大屏运行维护,及时解决软硬件问题。
5.6视频监控管理系统
5.9.1安全部负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使用正常。
5.9.2各职能部室每天对违规报警情况进行巡检、判定,并及时落实考核。
6.奖惩
6.1“安全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按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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